18日上午,律师办公室揭牌仪式在翔安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张天骄摄)
厦门日报讯 (记者 曾嫣艳 通讯员 蔡建东余庆东)18日上午,厦门检察机关首个律师办公室揭牌。这处位于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内的律师办公室,不仅为律师的依法履职提供便捷,接下来还将有23名选派律师作为值班律师进驻,广泛参与到认罪认罚案件见证、为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帮助,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听庭评议、未成年人训诫、不起诉宣告、司法救助等各项检察工作。
同时揭牌的,还有翔安区法援中心驻区检察院工作室、翔安区司法局驻区检察院调解室。这将架起检察官与司法行政人员、律师之间相互信任的桥梁,推动执法水平实现新提升、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实现新发展、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区发展开拓新局面,共同推动翔安区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设立流动式值班制度 律师将于每周二、周四下午到区检察院值班
18日上午,在律师、司法人员、检察人员的共同见证下,蒙在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律师办公室、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驻区检察院工作室、翔安区司法局驻区检察院调解室三块牌匾上的帷布被轻轻揭下。这意味着,从当日起,律师到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工作,有了专门的办公场所。
这处新开辟的律师办公室有40平方米,位于翔安区人民检察院一楼,紧挨着案件受理大厅和办案工作区。办公室不仅宽敞明亮,里面还配备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设立在检察机关的律师办公室,就是要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同时,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司法局调解室的进驻,都能进一步拓展矛盾纠纷化解阵地,加强检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调解人员、律师与检察人员的合力,共同推进涉检矛盾纠纷化解,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洪文墙告诉记者,为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针,牢固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念,构建彼此尊重、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与工作服务水平,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和翔安区司法局一拍即合,于是会商会签了《关于设立区检察院律师办公室的实施细则》,并共同设立区检察院律师办公室与区法律援助中心驻区检察院工作室。
据悉,首批由区司法局选派到翔安区人民检察院的律师共有23名,来自我市8家不同的律师事务所。根据翔安区人民检察院构建的流动式值班律师制度,他们将于每周二、周四下午到区检察院值班。而在非值班时间,区检察院将根据需要,邀请律师参与检察工作。
建立良性互动检律关系深化针对律师的检务公开,方便律师参与诉讼
当天上午的揭牌仪式结束后,司法人员、检察人员及受邀律师们以“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为主题展开座谈。检律双方代表围绕如何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推动诉辩双方共同交流、平等对待等良性互动关系,进行深入沟通与交流。
“我们将从制度上明确和细化相关规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深化针对律师的检务公开,方便律师参与诉讼。”洪文墙说,检察人员将主动接受值班律师的监督,这将进一步推进阳光检务、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促进司法公正。
检察官和律师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都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官和律师之间不是简单的控辩关系、对抗关系,双方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既要相互信任、平等交流,又要依法规范、相互监督。记者了解到,接下来,翔安区人民检察院还会定期与区司法局、值班律师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业务研讨,建立常态化互动机制,及时沟通交流,保障律师执业的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律师参与检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健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机制。
【声音】
让检察工作更加透明化
翔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委吕跃武:选派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进行答疑解惑,让检察工作变得更加透明化。同时,他们还将继续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为多类人群提供法律援助,如为取保候审、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援助,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提出意见。
福建知圆律师事务所陈贤政:律师值班制度的建立,不仅能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更加及时、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解答等相关工作,同时还建立起被告人和被害人之间进行沟通、协调以及化解社会矛盾的平台和桥梁。
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郭有道:邀请律师全面参与我们的各项检察工作,包括案件的公开听证、公开审查,未成年人训诫、司法救助以及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等,通过全方位的参与,构建互相尊重、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