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陈佩珊通讯员思法)昨日上午,思明法院执行局法官和法警来到厦门市第一拘留所,见到了刘某。刘某不是被执行人,但不久前,他出于“义气”帮其“老赖”朋友围堵了上门执行的司法工作者,不仅言语威胁还动手推搡。因此,思明法院对其作出了司法拘留10日的决定,刘某也成了全市首个因妨碍执行被拘留的案外人。
食言:承诺5年还款不履行
这还得从被执行人杨某说起。因民间借贷等原因,杨某身负7个执行案件,欠款不少。2012年,杨某与多位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承诺在2018年1月1日前偿还所有款项,若未如约履行,他将交出其名下已被查封的房产,交由法院评估拍卖以偿还欠款。
5年时间很快过去,但杨某一直未按当初的承诺还款;于是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腾空其房产启动拍卖程序。思明法院辗转取得了杨某的联系方式,人是联系上了,可杨某拒绝腾房。执行人员几次上门也都扑空。
执行法官调查发现,杨某不仅赖账不还,还多次入住星级酒店,违反限制高消费规定,甚至在2016年出资设立了一家新公司。
冲撞:“义气”朋友妨碍执行
4月26日19时10分许,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杨某家中,准备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执行法官一行都没有料到。
当时,他们敲门后,应声的是个孩子。执行法官说明了来意,孩子却怎么都不愿意开门,这让他们无法确认杨某是否在家。于是,执行法官决定先行离开。而待他们走到楼道口时,一个壮汉带着几名男子迎面而来,直接将执行法官推回楼道里。这几人气焰嚣张,言语粗鲁,还动手推搡起来。执行法官见状打开了执法记录仪,并想办法转移到楼道外向院内呼叫支援。经执行法官与公安机关协同执法,以壮汉为首的一伙人才消停。
经查,壮汉刘某为杨某的朋友。因严重损害执行权威,就案外人刘某冲撞、威胁、诽谤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思明法院对刘某作出司法拘留10日的决定,并将刘某送至厦门市第一拘留所执行拘留。整个“五一”假期,刘某都在拘留所度过。
因犯拒执罪,他们被判刑
记者了解到,2017年以来,思明法院严惩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失信行为,共计司法拘留324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32件45人,判刑9件11人。近日,思明法院通报了多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例。
案例一 判决还房他们却把房卖了
2008年,钱某、吴某以公证委托方式,授权李某代理行使其名下的思明区某房屋的出售、签约和办理过户。李某在陈某的授意下将房子过户给了王某,实际为王某代陈某持有该房产。2009年6月16日,钱某、吴某以低价过户不合理为由,向思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思明法院、厦门中院分别作出判决,撤销李某以吴某名义与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王某应将上述房产过户至吴某名下。
2012年3月8日,王某、陈某在明知判决已生效的情况下,仍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他人,致使民事判决无法执行。
最终,经思明法院审理判决,王某和陈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及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二 悄悄卖房房款不用于还款
邹某、王某在经营某公司期间,向厦门一银行贷款人民币40万元。后来,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该贷款未能按时还款,被该银行诉至法院。2016年6月6日,思明法院作出判决,判决该公司应偿还银行借款本金283956.05元及利息、罚金等。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邹某、王某迟迟未付款,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思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邹某、王某于2017年3月17日将名下一处位于漳州市的房产转卖他人,款项用于他途。
最终,思明法院判决,邹某、王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及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