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宗琴通讯员集法宣)在微信群里发“吐槽”抱怨事情对于不少人来说司空见惯。然而在去年底,一名业主在微信群“吐槽”业委会,却被业委会告上了法院。 去年12月,业主阿伟(化名)在东南小区业主微信群里转发了两张文字图片,“吐槽”物业费上涨等现象。这些信息在该微信群里引发了其他业主的讨论,这引起了业委会的不满。业委会认为,阿伟无中生有,其行为严重影响业委会的声誉,于是在今年1月初,业委会向集美法院起诉,要求阿伟赔礼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费1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伟实际是在行使其作为业主的监督权,出发点是为维护自身利益以及小区的公共利益,主观上不存在侵害业委会名誉权的过错。此外,业主在微信群中对业委会进行评论,其影响范围仅限于该群,又因该微信群的成员是特定的业主,不会造成业委会社会评价降低,不能认定业主转发照片的行为侵害业委会的名誉权。最终,法院驳回了业委会的诉讼请求。 |
相关阅读:
- [ 04-12]漳州一小区电动车充电贵 可成立业委会更换物业
- [ 02-11]暖心:福州一小区物业员工收到业委会新春红包
- [ 02-05]治理“住宅变公司” 不能只靠业委会
- [ 01-26][举报]福州仓山区融信第一城业委会推迟物业改选
- [ 01-22]治理“住宅变公司” 不能只靠业委会
- [ 09-26]闽修订物业管理条例 拟降低业委会成立标准
- [ 09-26]我省修订物业管理条例 拟降低业委会成立标准
- [ 09-26]福建修订物业管理条例 拟降低业委会成立标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