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工资薪酬福利可“讨价还价” 厦门大力推动集体协商

2018-03-06 08:51:42江海苹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工资薪酬福利可与老板“讨价还价”

本月是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厦门市大力推动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工会委员会的干部深入辖区企业宣传协商理念,发放《要约函》。

厦门日报讯 (文/ 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李剑婷 杨建华 图/通讯员李剑婷)每年3月份是“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今年2月27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总工会、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联合向全市企业发出《关于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函》,督促企业尽快响应工会的要约或主动向企业工会提出要约。

工资、薪酬、福利……这些都是集体协商的关键点。在本月内,我市各级工会将向企业主提出以工资和福利为重点的集体协商要约。这也意味着,职工可以通过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与雇主或者雇主组织代表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等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

和老板谈“薪” 工会“娘家人”来帮忙

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会首次完成《集体合同》签订任务至今已有9年时间了,已开展并签订了8次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如今,通过协商,员工的工资增幅还与公司年度销售增幅挂钩,劳动效率大大提升,实现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推进企业健康发展,共创“双赢”。

职工的经济利益是职工最大的权益,也是推进民主协商工作的重点。

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高度重视支持集体协商工作,在部署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中,把签订集体合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职代会等工作纳入和谐企业(园区)考评指标体系,层层落实。

经过多年的推进,厦门不少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去年以来,工会还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通过微信平台举办集体协商知识课堂、集体协商知识有奖竞答、集体协商大讨论、民主管理晒图片以及成果联展等活动,寓教于乐,参与职工6万多人次,有效提高了企业、职工对集体协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

同时,结合“要约行动月”系列活动安排,市、区总工会会同人社部门主要开展规模以上企业的行政方代表和工会方代表的工资集体协商培训,全面提升劳资双方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认知和实际运作能力,2017年市区两级共组织培训20场,培训1900人次。

工会出面约老板“谈谈”,如果行政方不“赴约”怎么办?市总工会表示,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凡无正当理由不应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在国家、省、市各级各类评先评优中不予列入。

用“薪”说话 劳资双方取得双赢

通过集体协商,劳资双方平等对话。

“职工底薪不低于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增幅3%-5%;企业根据经营效益,工资涨幅10%-30%;除了职工平均工资收入达3200元,公司还为所有职工免费提供一日4餐和住宿……”

这是2017年度厦门市台亚塑胶有限公司职工方与企业方代表多次协商的结果。经过几年的协商,职工和企业达到双赢:职工多拿薪酬,企业留住人才,不断发展壮大。

近年来,我市进一步扩大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的覆盖面,除了在企业内部开展集体协商,厦门市总工会还致力于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

湖里区电子协会现有86家精英电子商户,员工人数达到485名。2017年8月30日,由工会联合会向电子协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后经广泛征求会员企业和职工的意见,去年9月6日,完成了湖里区电子协会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的签订。根据协商,确定了会员企业员工最低工资略高于厦门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会员企业因经营需要加班加点,职工会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该协会还有效推进赛格电子广场园区其他200家非公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

集体协商为劳资双方建立了一个平等对话和沟通的平台。有了集体协商,职工的薪资每年都有一定增长。如今,不少职工反映,现在资方更主动与职工交流对话。不少企业老板坦言,“集体协商”虽然让他们多付了工资,但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得到了更大的收效。

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去年三月“要约行动月”期间,各级工会共发出要约2317份,应约2291家,回函率99%。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签订集体合同8505份,覆盖企业34792家,覆盖职工1300149人,签订率达87%。

2017年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推荐树立企业协商典型36家、区域协商典型3个、行业协商典型4个;其中,非公有制企业达到26家,占62%。

关于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函

全市企业:

集体协商是指企业与职工一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等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商谈的活动。通过集体协商,有利于职工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减少因工资待遇等问题引发劳动纠纷和职工队伍不稳定,增进劳动关系双方理解沟通、真诚合作;有利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有利于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持续健康发展。

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是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6〕26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厦府〔2014〕38号)等有关规定,在此特向你们发出温馨提示。请尚未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和集体合同、工资等专项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尽快响应企业工会的要约或主动向企业工会提出要约。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拖延进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企业与工会签订,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和上级工会备案。

特此提示。

祝全市企业在新的一年事业蒸蒸日上!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 市总 工会

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

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

2018年2月27日

【名词】

集体协商

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与卫生等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商谈的活动。

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集体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至3年。

集体合同分为综合性和工资等专项集体合同。当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变动或者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持续较大变动及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变动的,职工一方或者企业可以提出工资专项集体协商要求;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为1年。

在区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行业或区域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行业性(区域)集体合同应当包括本行业、本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调整的最低幅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