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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酬福利可“讨价还价” 厦门大力推动集体协商

2018-03-06 08:51:42江海苹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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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薪”说话 劳资双方取得双赢

通过集体协商,劳资双方平等对话。

“职工底薪不低于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增幅3%-5%;企业根据经营效益,工资涨幅10%-30%;除了职工平均工资收入达3200元,公司还为所有职工免费提供一日4餐和住宿……”

这是2017年度厦门市台亚塑胶有限公司职工方与企业方代表多次协商的结果。经过几年的协商,职工和企业达到双赢:职工多拿薪酬,企业留住人才,不断发展壮大。

近年来,我市进一步扩大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的覆盖面,除了在企业内部开展集体协商,厦门市总工会还致力于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

湖里区电子协会现有86家精英电子商户,员工人数达到485名。2017年8月30日,由工会联合会向电子协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后经广泛征求会员企业和职工的意见,去年9月6日,完成了湖里区电子协会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的签订。根据协商,确定了会员企业员工最低工资略高于厦门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会员企业因经营需要加班加点,职工会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该协会还有效推进赛格电子广场园区其他200家非公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

集体协商为劳资双方建立了一个平等对话和沟通的平台。有了集体协商,职工的薪资每年都有一定增长。如今,不少职工反映,现在资方更主动与职工交流对话。不少企业老板坦言,“集体协商”虽然让他们多付了工资,但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得到了更大的收效。

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去年三月“要约行动月”期间,各级工会共发出要约2317份,应约2291家,回函率99%。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签订集体合同8505份,覆盖企业34792家,覆盖职工1300149人,签订率达87%。

2017年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推荐树立企业协商典型36家、区域协商典型3个、行业协商典型4个;其中,非公有制企业达到26家,占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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