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青年志愿者到外国语学校开展法治宣传。
厦门市检察机关首个未成年人成长关爱基地在启明学校成立。
检察机关联系爱心帮扶企业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就业机会。
检察官为小学生开展“爱护我们的身体”防性侵主题讲座。
市检察院法治案例巡展走进市青少年宫。
检察官回访一名从宽处理的涉罪未成年人。
阳光守护,用爱暖心、育人,传递司法正能量。
厦门日报讯(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李津津 陈松树图/市检察院提供)近年来,厦门市检察机关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认真完善“心理咨询辅导、远程视频互动、中立第三方介入、公益性就业”等帮教手段,依托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建设,逐步构建“个案帮教、以学促教、以技促教、就业帮教”的四位一体帮教体系。
截至目前,厦门市检察机关已建立55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个体需求,充分发挥基地效用,完成对142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系统帮教,无一再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学促教以技促教建立未成年人成长关爱基地
2015年1月27日23时许,小筠(化名)在思明区某小区门口贩卖两小包甲基苯丙胺给小鑫(化名),后被民警查获。
在办案过程中,思明区检察院对小筠进行社会调查时了解到,小筠在就读期间曾逃学,后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开始接触毒品,但没有毒瘾。小筠父母管教较严,但其在外花销较大,于是利用贩毒赚取差价,用于个人消费。
2015年6月,小筠家长提出希望能将其取保候审,以便参加中考。考虑到小筠今后的发展,承办检察官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为其联系“厦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成长关爱基地”,让其顺利参加中考,并取得初中毕业证书。思明区检察院后对小筠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的教育挽救,将小筠引导到正确的人生方向。如今,小筠就读于某职业技术学校,在校期间表现优异,学习意愿强烈,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并在校学生会担任学生干部,帮教取得了预期效果。
2015年5月,我市检察机关首个未成年人成长关爱基地正式在厦门市启明学校揭牌成立。该校是目前我省唯一的工读学校,其符合青少年特点的课程安排、半军事化的教学管理方式,能够同时满足涉案未成年人的求学和行为纠正要求。
该基地对我市检察机关选送的14周岁至16周岁、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专门设置课程,进行系统帮教。检察机关以书面形式为启明学校提供帮教对象的基本情况,说明其犯罪经过、情节,阐明帮教的理由及法律依据,与启明学校共同拟订帮教的具体方法和措施,以顺利开展帮教工作。在帮教过程中,双方还为帮教对象建立考察教育档案,详细记载案件基本情况、被帮教人及其家庭基本情况、帮教方案、谈话记录、帮教考察回访记录、思想汇报等方面的资料,档案全面体现帮教情况、变化情况及最终的处理结果,并予以封存。
海沧区检察院与海沧街道海虹、海发社区居委会签订建立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的实施方案,将海虹、海发两个社区居委会作为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湖里区检察院也与怡景社区建立了爱心帮扶基地,保障帮教对象参与正常的刑事诉讼进程,参加相关学习、公益活动等。
我市检察机关还与厦门海沧职业中专学校合作建立帮教基地,“以技促教”。该基地建成后,该校对我市两级检察院选送的不捕不诉的初中毕业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技能帮教,并积极推进帮教对象的对口实习与就业,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规划,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检察官联络员对选送到学校的涉案未成年人开展跟踪帮教和回访工作,并配合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活动,帮助学生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依托爱心企业全面开展就业帮扶
2013年5月的一天,唐某约聂某到湖里区五缘湾海边游玩,后趁其不备,将其手提包抢走。案发后,唐某家属代为向聂某赔偿,并且取得被害人谅解。
鉴于唐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湖里区检察院对其设立监督考察期限六个月,期满后依法不起诉。
在对唐某进行案后回访帮教中,检察官得知唐某系流动未成年人,父母均在厦务工,他虽对汽车维修技能感兴趣,但无合适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机会。对此,检察官通过走访爱心助学企业厦门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帮扶唐某进入企业学习劳动技能,助其有效回归社会。
进入该企业学习后,唐某的工作、生活面貌有了极大转变,其间每月2000元的技能学习津贴满足了其个人生活的部分需求。6个月帮扶期满后,唐某与该企业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被优先录用。一年后,唐某学有所成后,还在该企业的推荐下,回老家四川的一家汽车维修企业工作。唐某顺利地回归了社会,他向湖里区检察院寄来了感谢信。
据了解,唐某系流动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典型代表。他们普遍学历较低(初中以下为主),缺乏有效融入社会的劳动技能,而其父母又多为来厦务工人员,文化程度亦较低,家庭生活条件也较一般,无法帮助流动未成年人学习一技之长,这是流动未成年人有效回归社会的一大难题。
爱心帮扶基地的建立,是有效帮扶涉罪流动未成年人掌握一技之长的安全、平等的平台,依托检察机关与其他单位、企业的合作,实现了对涉罪流动未成年人的保密帮扶,有效保障了涉罪流动未成年人的去标签化、平等化技能学习。目前,湖里区检察院已在6家爱心企业建立爱心帮扶基地,提供汽车维修、茶叶销售、服装制衣、厨艺等劳动技能的学习,解决涉罪未成年人就业出路问题。
海沧区检察院依托台商投资区地域特点,与台资企业某家居饰品(厦门)有限公司签订实施方案,共建涉案未成年人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该基地为全市首个依托台企建立的未成年人帮教基地,作为台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优先帮教场所。
翔安区检察院也与就业服务站下属的9家企业合作建立了帮教基地,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多种劳动技能的学习培训及就业指导。该院根据个体需求,已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调整工作岗位13人次。在办理李某涉嫌诈骗案中,翔安区检察院推荐李某进入内厝镇一家汽车美容服务企业,学习洗车、喷漆等技能,在承办检察官定期跟踪回访和帮教企业负责人的诚心帮助下,李某掌握了技能,于2017年5月在考察期结束后被依法不起诉,顺利回归社会。
同安区检察院与辖区内的爱心企业签订曙光就业帮教安置协议,采用先由涉案未成年人自主就业、再与企业签订帮教协议的模式,已顺利安排3名未成年人进入企业工作。
追本溯源 强化心理帮扶
2016年3月20日晚,从外地来厦的张某因缺钱而萌生抢劫念头,他购买了一把折叠刀后,四处闲逛寻找抢劫对象。之后,他在思明西路附近遇见蔡某,并跟随蔡某到租住处。张某随即威胁蔡某交出财物,遭到激烈反抗,双方发生扭打。在扭打过程中,蔡某因颈部被单刃锐器捅刺造成大出血而死亡。
在本起抢劫杀人案的办理中,张某在案发时未满十八周岁,并且在作案后就尝试过自杀,到案后亦有继续流露轻生念头。对此,市检察院专门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辅导,了解到他之前与家人相处方式的障碍,其成长方式、自己身世在其身上留下的烙印。
通过辅导,张某开始正视自己,认罪态度诚恳。承办本案的检察官表示,让心理咨询师、其父母参与进来,目的就在于形成一种合力,彻底解开其心结。心理咨询师的循循善诱,无法割舍的亲情,父母赔偿被害人的努力,都给了张某重生的勇气。后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该案的成功办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厦门市检察机关在开展帮教过程中,注重引入心理帮扶,充分运用“走进去、拉出来”的心理学矫正模式,解开未成年人的心结,找到其支持体系,引导其走出迷宫一样的人生分叉口。
湖里区检察院与心灵空间(厦门)心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心灵顾问服务项目合同书》,购买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指定相对固定人员,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家庭心理治疗”提供专业人才支持。2017年为流动未成年人及其家属进行心理疏导18人次,其中沙盘疗法2人、面询16人。
翔安区检察院对涉嫌抢夺的一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后,鉴于其性格比较叛逆、网瘾较深,安排心理咨询师开展专业心理辅导与跟踪,现其已戒除网瘾,回到父母身边开始新的生活。
同安区检察院充分利用心理辅导帮教服务站,发挥心理咨询师的专业能力,让其弥补司法社工的空白,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上门走访、跟踪观护心理问题,并开展就业指导、人际关系重塑等方面的工作,助力其回归社会。针对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管缺位的问题,开始尝试引入亲职教育,目前已向5名未成年人家长开展亲职教育,推动建立了良性的家庭帮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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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进校园
宣传效果佳
2017年12月,针对国内部分地区幼儿园、亲子园等机构连续发生侵害幼童身心健康的案件,厦门市检察院立即展开行动,先后前往厦门集美第二小学、厦门实验幼儿园、厦门贻林幼儿园等五所学校,以《爱护我们的身体》为题进行防性侵讲座,受教人数达700余人。
该系列讲座由中国少年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项目进行专业指导,配以专业的《防性侵教案》授课稿、幻灯片及防性侵知识手册。授课过程中,检察官通过卡通图片、模拟场景、游戏活动,以诙谐易懂的语言,告诉小朋友们什么叫隐私部位、什么是性侵害、如何分辨和防范性侵害、遇到性侵害该怎么办,得到小朋友们的热情踊跃回应,现场气氛热烈。检察官还精心给积极回答问题的小朋友们准备了小礼物,并向家长发放调查问卷及防性侵手册,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该主题的讲课计划目前已预约到了2018年3月。
据了解,自2016年9月起,我市检察机关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全市各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全部被纳入巡讲范围。巡讲活动针对在校学生不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了包括校园欺凌、性侵及毒品等巡讲主题,并精心设计了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的PPT课件,检察官宣讲员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以及活泼轻松的互动向在校生播撒法治火种、传递法治正能量。
发出首例
从业禁止检察建议
同安区检察院发出全省首例“从业禁止”检察建议。结合一起小学保安猥亵在校女童的案件,向该区教育系统发出25份“从业禁止”检察建议,杜绝有侵害未成年人的前科污点人员以及品行不正的人员入校任职,目前,已经促成区教育系统开展专项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