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检察院就一食品安全逮捕案件开展公开审查 厦门日报讯(记者 江海苹)2014年12月起,黄某明、沈某平夫妇于湖里区高林村开设面条加工厂生产面条。为提高面条口感,黄某明在面条内添加了其购买的没有任何标识的“大树碱”。经检验,该面条内含有硼砂成分,且含量较高。之后,加工厂虽然对部分问题面条做出召回处理,但仍有1000余斤面条流入市场。 日前,湖里区检察院就黄某明、沈某平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开展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会后,湖里区检察院对黄某明做出批准逮捕决定,以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沈某平。 这是厦门检察机关落实2017年度“两个专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有效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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