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市检察机关建成55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

2018-01-06 09:21:31江海苹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追本溯源 强化心理帮扶

2016年3月20日晚,从外地来厦的张某因缺钱而萌生抢劫念头,他购买了一把折叠刀后,四处闲逛寻找抢劫对象。之后,他在思明西路附近遇见蔡某,并跟随蔡某到租住处。张某随即威胁蔡某交出财物,遭到激烈反抗,双方发生扭打。在扭打过程中,蔡某因颈部被单刃锐器捅刺造成大出血而死亡。

在本起抢劫杀人案的办理中,张某在案发时未满十八周岁,并且在作案后就尝试过自杀,到案后亦有继续流露轻生念头。对此,市检察院专门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辅导,了解到他之前与家人相处方式的障碍,其成长方式、自己身世在其身上留下的烙印。

通过辅导,张某开始正视自己,认罪态度诚恳。承办本案的检察官表示,让心理咨询师、其父母参与进来,目的就在于形成一种合力,彻底解开其心结。心理咨询师的循循善诱,无法割舍的亲情,父母赔偿被害人的努力,都给了张某重生的勇气。后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该案的成功办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厦门市检察机关在开展帮教过程中,注重引入心理帮扶,充分运用“走进去、拉出来”的心理学矫正模式,解开未成年人的心结,找到其支持体系,引导其走出迷宫一样的人生分叉口。

湖里区检察院与心灵空间(厦门)心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心灵顾问服务项目合同书》,购买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指定相对固定人员,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家庭心理治疗”提供专业人才支持。2017年为流动未成年人及其家属进行心理疏导18人次,其中沙盘疗法2人、面询16人。

翔安区检察院对涉嫌抢夺的一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后,鉴于其性格比较叛逆、网瘾较深,安排心理咨询师开展专业心理辅导与跟踪,现其已戒除网瘾,回到父母身边开始新的生活。

同安区检察院充分利用心理辅导帮教服务站,发挥心理咨询师的专业能力,让其弥补司法社工的空白,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上门走访、跟踪观护心理问题,并开展就业指导、人际关系重塑等方面的工作,助力其回归社会。针对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管缺位的问题,开始尝试引入亲职教育,目前已向5名未成年人家长开展亲职教育,推动建立了良性的家庭帮教模式。

【相关】

法治进校园

宣传效果佳

2017年12月,针对国内部分地区幼儿园、亲子园等机构连续发生侵害幼童身心健康的案件,厦门市检察院立即展开行动,先后前往厦门集美第二小学、厦门实验幼儿园、厦门贻林幼儿园等五所学校,以《爱护我们的身体》为题进行防性侵讲座,受教人数达700余人。

该系列讲座由中国少年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项目进行专业指导,配以专业的《防性侵教案》授课稿、幻灯片及防性侵知识手册。授课过程中,检察官通过卡通图片、模拟场景、游戏活动,以诙谐易懂的语言,告诉小朋友们什么叫隐私部位、什么是性侵害、如何分辨和防范性侵害、遇到性侵害该怎么办,得到小朋友们的热情踊跃回应,现场气氛热烈。检察官还精心给积极回答问题的小朋友们准备了小礼物,并向家长发放调查问卷及防性侵手册,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该主题的讲课计划目前已预约到了2018年3月。

据了解,自2016年9月起,我市检察机关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全市各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全部被纳入巡讲范围。巡讲活动针对在校学生不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了包括校园欺凌、性侵及毒品等巡讲主题,并精心设计了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的PPT课件,检察官宣讲员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以及活泼轻松的互动向在校生播撒法治火种、传递法治正能量。

发出首例

从业禁止检察建议

同安区检察院发出全省首例“从业禁止”检察建议。结合一起小学保安猥亵在校女童的案件,向该区教育系统发出25份“从业禁止”检察建议,杜绝有侵害未成年人的前科污点人员以及品行不正的人员入校任职,目前,已经促成区教育系统开展专项整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