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促教以技促教建立未成年人成长关爱基地 2015年1月27日23时许,小筠(化名)在思明区某小区门口贩卖两小包甲基苯丙胺给小鑫(化名),后被民警查获。 在办案过程中,思明区检察院对小筠进行社会调查时了解到,小筠在就读期间曾逃学,后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开始接触毒品,但没有毒瘾。小筠父母管教较严,但其在外花销较大,于是利用贩毒赚取差价,用于个人消费。 2015年6月,小筠家长提出希望能将其取保候审,以便参加中考。考虑到小筠今后的发展,承办检察官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为其联系“厦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成长关爱基地”,让其顺利参加中考,并取得初中毕业证书。思明区检察院后对小筠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的教育挽救,将小筠引导到正确的人生方向。如今,小筠就读于某职业技术学校,在校期间表现优异,学习意愿强烈,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并在校学生会担任学生干部,帮教取得了预期效果。 2015年5月,我市检察机关首个未成年人成长关爱基地正式在厦门市启明学校揭牌成立。该校是目前我省唯一的工读学校,其符合青少年特点的课程安排、半军事化的教学管理方式,能够同时满足涉案未成年人的求学和行为纠正要求。 该基地对我市检察机关选送的14周岁至16周岁、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专门设置课程,进行系统帮教。检察机关以书面形式为启明学校提供帮教对象的基本情况,说明其犯罪经过、情节,阐明帮教的理由及法律依据,与启明学校共同拟订帮教的具体方法和措施,以顺利开展帮教工作。在帮教过程中,双方还为帮教对象建立考察教育档案,详细记载案件基本情况、被帮教人及其家庭基本情况、帮教方案、谈话记录、帮教考察回访记录、思想汇报等方面的资料,档案全面体现帮教情况、变化情况及最终的处理结果,并予以封存。 海沧区检察院与海沧街道海虹、海发社区居委会签订建立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的实施方案,将海虹、海发两个社区居委会作为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湖里区检察院也与怡景社区建立了爱心帮扶基地,保障帮教对象参与正常的刑事诉讼进程,参加相关学习、公益活动等。 我市检察机关还与厦门海沧职业中专学校合作建立帮教基地,“以技促教”。该基地建成后,该校对我市两级检察院选送的不捕不诉的初中毕业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技能帮教,并积极推进帮教对象的对口实习与就业,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规划,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检察官联络员对选送到学校的涉案未成年人开展跟踪帮教和回访工作,并配合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活动,帮助学生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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