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具有厦门地方特色的基层原创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誉为司法改革的“厦门样本”,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将其列为全国重点司法改革项目。最高法院与司法部联合发文向全国推广。中央司改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公证员协会以及全国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和司法行政系统纷纷组织人员前来调研学习。 今年5月,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的意见(试行)》,确定福州等六个首批协同创新试点城市,在全省推广“厦门样本”。 诉讼与公证如何协同创新? 一方面,法官能专注于案件审判本身;另一方面,延伸公证承接司法辅助事务,参与多元调解、建设智慧法院等功能,助力法院司法改革。 公证与诉讼协同创新,正如字面上的含义一样,包含两层内容:一方面,法官将审判过程中的送达、取证、保全、执行等大量事务性工作剥离出来,由公证机构集中承接,让法官能专注于案件审判本身;另一方面,公证也从原本单一的证明人角色成长起来,在承接辅助事务的同时,以平台为契机,延伸公证参与多元调解、建设智慧法院等功能,助力法院司法改革。 司法送达业务:在公证全程见证、法院全程指导下,由公证团队实行专业分组、辖区划片、集约上门、统一装备、运用LBS地图技术集中调度人、车等送达资源,探索适合电话、邮寄、现场、公告等多样化送达方式的工作方法。在此基础上,厦门中院出台《关于诉讼文书集中送达流程规定(试行)》,就人员配备、各方职责、文书交接、送达流程、工作要求、信息化、管理指导等进行全方位规范,实现各项事务的制度化、长效化管理。 调查取证业务:发挥公证处在婚姻状况、亲属关系以及房产财产调查方面的业务优势,探索任命调查员或颁发“调查令”的方式,剥离耗费法院大量精力的婚姻家事案件调查工作。公证处组建专业调查员团队,以项目化模式提供受理申请、外出调查、固定证据等全流程、一站式的专业法律服务。试行以来,中心已开展家事纠纷调查2176件次,调取客观证据1253份。 财产保全业务:法院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后,移交公证处办理。通过任命经双方考核的公证处服务人员为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的方式,集中剥离法院财产保全的事务性工作。中心承接该项事务以来,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和企业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规范了服务流程。试行以来共协助法院集约查控2891件次。 执行辅助业务:依托公证处作为中立第三方的独立身份和社会公信力,双方建立执行工作快速联动机制,公证处指派公证员为腾房等执行工作提供被腾房人财物清点、记录、造册等公证见证服务,从源头减少争议发生;公证处还安排人员担任执行法官助手,协助安排工作行程,开展执行文书套打和送达等事务性工作。 诉前调解业务:法院聘请公证员担任特邀调解员,提供财产与地址确认、心理咨询等衍生服务,引导纠纷走公证债权文书而非诉讼的方式解决,实现民间借贷、婚姻、继承、抚养等常见纠纷的批量诉前分流。 智慧法院系统:依托公证机构附属科技企业力量,组建由法官、公证员、工程师组成的联合攻关小组,开发集庭审自动排期、格式文书包一键生成打印、辅助事务派件追踪验收、电子卷宗标签快速识别、车辆智能调度、送达地址智能沉淀等多项功能有机融合的司法辅助事务集约管理智能平台,升级智慧法院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无纸化流转、流程化跟踪、一键化管控、透明化监督和数据化分析,将审判辅助工作纳入全市法院大数据中心精准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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