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男子网络热恋“姐妹花” 不料钱被两名“抠脚大汉”骗走

2017-12-22 10:10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据海峡导报报道(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同检/文陶小莫/漫画)小伙“脚踏两只船”,同时跟两个“女友”谈恋爱,本以为自己“尽享齐人之福”。不料,真相揭晓令他伤心。原来,男子小金恋上的两位“美女”其实是两个“抠脚大汉”,而且钱还被人骗走了!昨日,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男子小金遭遇的离奇诈骗案。

检察官提醒,网恋套路多,市民无论是网恋,还是网上“投资”,都需谨慎!

第1场恋爱

“美女”主动要搬来一起住

小金说,今年1月中旬,他在同安一出租房内玩手机时,通过微信“附近的人”的功能,添加了一个微信昵称是“云儿”的“女孩”。

添加微信后,“美女云儿”告诉小金,她在同安区做美容,23岁,单身。聊着聊着,双方就聊成了恋人。1月25日,“云儿”提出:“我要搬到你的住处,跟你一起住。”可是,还有拖欠房租,要把房租先结清。

小金想双方就快同居了,还有什么信不过的。于是,他就用微信转账的方式,给“云儿”转钱。

隔天,“云儿”又说,家里人生病,她要回家去看看,但她没有路费,另外还要帮家里人买东西。于是,又找小金要钱。小金就又通过微信转账和微信红包的方式向“云儿”转账。

就这样,“云儿”以房租、家人生病、回家路费等理由,频频让小金转钱,而小金也很大方,每次都会给钱。

第2场恋爱

“美女”的“闺蜜”也要搬来住

然而,“云儿”“回家”之后,很长时间都没有跟小金联系。就在这段时间,有一个微信昵称“青苗淡写”的“女孩”主动添加了小金。这个“女孩”的微信头像是一张美女照。“青苗淡写”跟小金聊了几天后,才跟小金说她是“云儿”的闺蜜,自称叫“小青”,是帮闺蜜来测试小金是否真的喜欢“云儿”的。

后来,小金跟“云儿”都没有联系了,就和“小青”开始处对象。“小青”又使出了和“云儿”一样的套路,先是声称要跟小金“一起住”,然后就开始“借钱”了。

她说,公司总是拖欠她薪水,但她又想煮一些好菜给小金吃,于是,小金立即转账1000元给“小青”,让她去买菜。但是,当小金问“小青”什么时候能吃到她煮的菜时,“小青”又说:“今天我菜板坏了,下次吧。”

……“小青”借钱的理由五花八门,每次她让小金转账,小金都是“有求必应”,都通过微信转给她。

不停地“花钱”就是见不着人

到了4月份左右,“云儿”又“回来”了。她重新添加了小金的微信。小金就又跟她聊了起来,又跟她开始处对象。

小金说,那段时间,他同时跟“小青”和“云儿”两人在处对象。他感觉自己“很幸福”,就像是“尽享齐人之福”。

但是,两个“美女”都一直要钱,却始终没有和小金见过面。每次约会,要见面前,“美女”总会遇到各种事情,导致最终未能见面,但两个“美女”又不时跟小金撒娇,找小金要钱。

刚开始,小金觉得这些“小钱”不需要太计较。但是,两个“美女”都是约了多次一直约不出来,小金后来就发觉可能被骗了。最终,他还是报了警。

真相揭晓:两“女友”竟是两“抠脚大汉”

经查,“云儿”和“小青”其实是两名“抠脚大汉”,分别是赵某和王某,二人分别在互联网上冒充女性身份,以谈恋爱等为由与男性网友互动,再以“生活拮据”和“生病、受伤”等为借口,要求男方转账。他们骗到钱之后,有时还会互相分享,让对方去骗同一个人。例如,“云儿”在欺骗小金后,就对“小青”说,小金这个人很好骗。然后,“小青”就让“云儿”把小金的微信给他,他也要骗。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间,他们二人一共诈骗小金9000多元,其中,“小青”骗走小金2600元,“云儿”骗走6000多元。

此外,他们二人还欺骗多名别的男性网友,二人涉案金额一共20000多元。

为什么“云儿”和“小青”能够频频得手?检察官分析说,因为他们利用了被害人的侥幸心理!其实,本案当中,小金等被害人在被骗过程中也已经有所察觉,但最终因为侥幸心理,还是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检察官提醒,虚拟网络平台在为我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网络犯罪提供了伪装的便利。因此,大家在网络交友的过程中一定要谨慎小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