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通讯员 林菲菲 陈秋晓 记者王元晖)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翔安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厦翔委[2017]2号)规定,经翔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翔安区委巡察组从12月18日开始,对厦门市翔安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展开机动巡察,时间视情而定。 信访受理范围:反映厦门市翔安市政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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