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受理范围: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厦门日报讯 (记者 张珺 林岑 通讯员赖存昂)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区委巡察工作计划,经海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同意,从2017年10月30日开始启动区委第四轮第二批巡察工作,分别对海沧区科技局、区科协、区教育局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 |
相关阅读:
- [ 11-07]海沧一供水主干管将停水迁改:12辆水车将为海沧居民运水
- [ 11-07]厦门市海沧区洋唐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获鲁班奖
- [ 11-06]11月10日晚海沧区将大面积停水 相关单位解答停水有关问题
- [ 11-06]海沧创建国际一流人文高地:耕读乡土 重塑邹鲁
- [ 11-06]父亲欠债意外死亡 海沧法院:子女继承房产还债
- [ 11-06]海沧组建宣讲“轻骑兵” 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十九大精神
- [ 11-05]厦门海沧迈向国际一流海湾城区:拥海入怀 再鼓风帆
- [ 11-05]厦门市海沧区迈向国际一流海湾城区:拥海入怀 再鼓风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