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何无痕)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共厦门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7年12月4日开始启动十二届市委第七轮第三批巡察工作,对市交通运输党工委、市商务局党组、市粮食局党组、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厦门市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厦门市供销社集团公司党委开展巡察,巡察时间40天左右。日前,三个巡察组已经进驻巡察。 信访受理范围:根据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除开通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外,还在每个被巡察单位设立举报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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