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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立法促进社会文明建设 让法治涵养文明之花

2017-10-24 10:15:16林泽贵 林世雄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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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将受处罚

东南网10月24日(福建日报记者林泽贵 林世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某些严重情形罚款300元;行人乱闯红灯罚款100元;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场所经营者可以拒绝提供服务,且不退还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如今,这些不文明陋习在厦门不仅要受到道德谴责,处罚力度也相应加大。

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全国首部系统性社会文明法规——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为治理这些陋习开出了一剂“猛药”。相比以往有关文明促进的法规条例,这部法规精准立法,有重点治理清单,处罚标准也层次细化清晰明确,被认为不再是没有“牙齿”的软法。

厦门市人大法制委秘书处处长李明哲表示,厦门此次对社会文明立法,既注重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又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内涵外化为法律规范的具体要求,对不断提高全市文明创建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效约束不文明行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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