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将受处罚 东南网10月24日(福建日报记者林泽贵 林世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某些严重情形罚款300元;行人乱闯红灯罚款100元;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场所经营者可以拒绝提供服务,且不退还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如今,这些不文明陋习在厦门不仅要受到道德谴责,处罚力度也相应加大。 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全国首部系统性社会文明法规——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为治理这些陋习开出了一剂“猛药”。相比以往有关文明促进的法规条例,这部法规精准立法,有重点治理清单,处罚标准也层次细化清晰明确,被认为不再是没有“牙齿”的软法。 厦门市人大法制委秘书处处长李明哲表示,厦门此次对社会文明立法,既注重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又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内涵外化为法律规范的具体要求,对不断提高全市文明创建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效约束不文明行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相关阅读:
- [ 09-28]集美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向世界展现新形象
- [ 09-21]厦门海沧被列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名单
- [ 09-02]崇德向善爱大家 厦门建行支持城市文明建设彰显担当
- [ 08-27]厦门市海沧生态文明建设 交出了亮丽成绩单
- [ 07-31]光明日报刊文介绍厦门生态文明建设成功经验
- [ 06-29]同安卫检七连冠村落试点垃圾分类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 [ 05-24]厦门积极配合环保督查工作 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 [ 05-23]同安推行垃圾分类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党员先行表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