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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刊文介绍厦门生态文明建设成功经验

2017-07-31 07:55:35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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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5年前,曾消失了144年、被誉为“世界上最美丽的水鸟”的紫水鸡重现厦门杏林湾,5年后,10只紫水鸡又现身厦门翔安张埭桥水库。紫水鸡的再现,让厦门人欣喜不已,决定将此处建成公园,给紫水鸡安个窝。

2015年1月1日,厦门正式实施《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这是福建第一部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

2016年,厦门在全省率先获得“国家生态市”称号,岛外4个区全部被授予“国家生态区”称号;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91%;27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果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在全省推广。

清澈溪流从家门口经过

有自然弯曲的河岸线;有深潭、浅滩、泛洪漫滩;有常年流动的水,水质达到水功能区保护的标准;有乡愁、有野趣……如今,厦门在生态治水上已经勾画出一幅蓝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厦门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利局局长郭金炼介绍,近年来,厦门坚持统筹发展、源头治理、因地制宜、多元共管,以小流域为单位,大力推进山、水、田、林等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形成区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三分治七分养”,厦门全面建立和实行了市、区、镇(街)三级河长制。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河段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治理和保护,并接受考核,消除了多头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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