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解析 跨省异地就医接轨全国结算平台 据市医保中心参保人待遇结算科科长戴琳介绍,《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出台后,跨省异地就医与全国结算平台接轨,免“跑腿”“垫支”。办理备案后,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即时结算的实现,极大降低了因报销医疗费用往返两地而产生的交通成本、时间成本和资金压力。 除福建省内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可不必办理备案手续,选择省内非全省联网及省外定点医药机构均需备案。备案后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以及异地急诊、异地分娩、短期外出期间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等情形发生的医疗费都在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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