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办理备案手续进一步简化 《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出台后,备案机构简化确认程序,手续更加便捷。 原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必须由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其选择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为当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并明确医院等级,简化后,若选择的定点医药机构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在全国联网平台或官网(Http//si.12333.gov.cn)上有公开的,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可不必确认。 此外,参保人可就近办理备案,更加便民了。以往参保人必须到户口所在区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现在,参保人可就近到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办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居住异地人员备案在前台办理。 短期回厦门可申请开通本地刷卡 此外,备案变更要求时限从6个月缩短至3个月,更加人性化了。原规定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原则上自异地就医备案生效之日起6个月以内不得注销登记或变更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考虑到现今交通更加便利,人员流动极为方便,将时限缩短为3个月。 办理异地备案人员,短期(3个月以内)回本市的,可申请开通本地刷卡,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其异地就医备案,并开通其社保卡在本市实时刷卡结算的功能直至其离开本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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