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综合平台完成招投标

2017-09-29 08:57:51袁舒琪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厦门成为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已有两个多月,该试点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推进当中。昨日记者从市国土房产局获悉,《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已经正式印发,厦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综合平台已完成招投标。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厦门将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培育15至20家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成一个信息共享、服务全面、监管有力的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综合平台。2017年底前,形成基本框架,取得初步成果。

目前,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综合平台正在投入建设中。张晓介绍,未来在这个智能型服务平台上,公安、劳动、教育、卫计、社区等多个部门都实现信息共享,以实现采集、核验、发布、市场价格参考、住房出租承租、租赁备案登记、数据统计分析、实时动态管理等功能。老百姓在这个平台上,通过手机就能查询房源信息,完成房源价格对比、选房、交房、入住、备案等。“目前该平台已经完成招投标,预计今年年底前能实现初步功能,明年六月后实现真正完善。”张晓说。

同时,厦门也在加大力度推动建立社会化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培养一批富有厦门特色的品牌住房租赁机构,鼓励他们开展连锁经营、跨区经营,吸引更多知名住房租赁企业入驻厦门。目前,厦门已经有10家国有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10多家非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入驻。

此外,厦门还加大住房公积金对无房职工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对名下无房产的职工,允许其提取公积金缴纳房租。职工租住其他住房并经备案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最高额度由原来的每月600元提高至800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