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崔昊)内贸流通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消费,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日前,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复制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经验的通知》,其中,厦门在试点工作中形成的4条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 2015年8月,厦门同上海、南京、郑州、广州、成都、青岛、黄石、义乌等9个城市获批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城市,并出台《厦门市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方案》。两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紧扣“构建开放共享的流通发展体制,提升城市消费品质”的试点主题,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破解体制机制层面的难点问题,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本次在全国复制推广的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经验共计37条,主要涵盖建立创新驱动的流通发展机制、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流通基础设施发展模式和健全统一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四个方面。 此次复制推广的4条“厦门经验” 主要涉及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分别为跨部门综合执法模式、以标准为核心的食品冷链市场管理机制、严格配套要求的社区商业设施保障机制和对接“多规合一”的流通设施规划保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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