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跑腿更省心 行政纠纷快速化解 思明区法院实施行政速裁半年多显成效,程序一项没少,公正不“缩水”
法官组织当事人庭后调解。
法官开庭审理行政案件。
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思法宣)提起行政纠纷,或许有人会有耗时耗力、事倍功半的印象,不过思明区法院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后,创下了15天实体审结(含开庭)行政案件的记录。 之前,我们曾走进思明区法院的刑事快审团队,解读高效审判背后的“秘密”。其实速裁程序不仅适用于刑事审判领域,在行政审判中,思明区法院同样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 【以案说改革】 不服交警处罚提起诉讼,15天解决争议 李先生开车时,因违反禁止标线被交警罚款150元,记3分。对此,李先生表示不服,于是起诉至思明区法院。 这样的案件,按规定可直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整个诉讼过程,李先生仅需开庭时本人到庭参加诉讼,其他的送达、调查、通知等程序事项均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快捷完成。如果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可能至少需要到庭3至4次,光往返法院就要花费不少精力和时间。 法官说,本案从受理到审结仅用了15天,送达、开庭、宣判一项都没少,公正不“缩水”,行政争议化解短、快、准。 公司不承认工伤提起诉讼,法官协调顺利解决 工伤认定纠纷也是行政争议中的常见类型之一,同时也事关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老张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遭遇交通事故,腿部受伤。之后,他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最终被确认为工伤。老张本以为拿着这份认定书就能享受工伤待遇,尽快治疗。不料,因为公司是在老张受伤后才补交保险的,故还须自行支付部分费用,于是将市人社局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希望拖一拖时间。 这起案件不属于规定中可以直接适用速裁程序的类型,但通过初步了解,法官认为案情相对简单,用人单位对老张受伤的事实也没有异议。同时,老张受伤后行动不便,正着急等待治疗费用。 于是,法官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引导其适用速裁程序,市人社局也积极配合,快速做出答辩。由于速裁程序的适用,老张只需开庭时到场,无须频繁出入法院,更有助于他安心休养。开庭审理后,法官趁热打铁,当即组织庭后协调。 法官表示,涉案争议虽为行政争议,但根本还是费用负担的问题,光审查工伤认定决定并不能彻底解决争议。最终,老张与公司各让一步,就伤后相关费用问题达成协议,公司主动撤回了对市人社局的起诉,老张也及时拿到了钱款进行后续治疗。 一起涉及三方的纠纷迅速得以顺利化解,如果按照普通程序,不仅耗时较长,老张难以及时获得治疗费用,就算赢了官司,很可能还要继续通过其他程序来实现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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