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离职员工泄密,竟然要赔50万元?近日,集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劳动争议案件,一审判决员工小梁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向原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 据悉,这名员工与原公司签有《保密协议书》,离职后又未经允许到同类公司工作,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因此被判承担违约责任。 员工离职之后 收到竞业补偿金 小梁原本是厦门一家公司的技术员。任职期间,小梁和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书》。 根据这份协议,双方约定:小梁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非经公司事先同意,不直接或间接在任何企业(包含并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其他企业)内担任职务;除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参与与公司业务项目相同或类似之生产或经营企业;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协议还约定,小梁若违反本协议义务,除返还已向公司领取的所有承担本协议约定义务的补偿费外,还应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小梁离开公司前一年工资收入的20倍。 2015年1月,小梁从公司离职。据悉,小梁2014年在公司的年工资收入近6万元。小梁离职后,公司按约定陆续向他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 |
相关阅读:
- [ 01-20]高三两科省质检题泄密 公安、纪检部门介入调查
- [ 07-07]台湾网友:这都叫“泄密”真是“绿色恐怖”
- [ 03-09]跑鞋设计图纸外流 厦门一设计师泄密被判侵权赔钱
- [ 10-16]台湾"文化部"陷内斗疑云 "次长"泄密"部长"晕倒
- [ 08-11]GPS定位能精确到15米左右 专业人士分析手机泄密途径
- [ 06-13]厦门网友投诉遭遇的哥微信骚扰 疑是打车软件泄密
- [ 03-26]偷公司设计图给竞争对手 “泄密经理”被判赔25万
- [ 12-20]APP泄密遭骚扰 酷派大观4完美保护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