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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扣满12分 厦门医保服务人员将被“拉黑”

2017-08-03 08:42:32钱玲玲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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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一个记分周期内,被扣满12分,驾驶人就要“回炉”学习,重新培训考试,这是驾照的规定,市民都已十分熟悉。从现在起,厦门的医保服务人员也将采取这样的信用记分,并且规定更为严格,累计两个周期被扣满12分,将被纳入“黑名单”,不得再成为厦门的医保服务人员。

今年是厦门市医保政策实施20周年。近日,厦门市医保中心出台医保监管新政,分别制定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人员、参保人三个管理办法,打击不法分子的违规行为,形成公平的定点医药经营市场及良好的购药就医环境。

昨天上午,市医保中心召开媒体通气会,就医保新政进行了详细解读。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完善监管制度,将搭建更科学的监管体系,实现“规划、规范、规则”的精细化监管,从源头上遏制违规的苗头。

刷社保卡有监控,“挂证”将被打击

目前,厦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有357万,医保服务人员有2.2万,定点医疗机构有725家,定点零售药店有1317家。

新的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定点医药机构需按医保管理要求保管、提供各类相关材料,上传相关信息,接入或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审核系统配合视频监控,将提高现场取证能力。同时,通过信息终端设备识别及定位,有利打击“挂证”等现象。

下一步,结合智慧医保信息平台二期建设,医保部门还将搭建云监控平台,将监管重点从医疗机构延伸到具体的医疗服务行为全过程,强化事前提醒功能。

首次引入“医保规划”概念和措施

本次新政,首次提到了“医保规划”。目前,厦门的定点医药机构分布不均,有的区域较为集中,有的区域又数量偏少。

新政施行后,医保部门将对定点医药机构布局、参保人群需求、基金支撑能力和业务经办能力进行评估,明确经办机构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本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定点医药机构规划建议。

未来,定点医药机构规划将以保障参保人公平可及、方便参保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原则,统筹考虑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半径、定点布局、参保覆盖面、参保人就医购药需求,以及医药机构的服务能力等因素制定。

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或被“退出”

去定点医疗机构做美容、养生、保健,这些明明都是非医保项目,却被一些定点医疗机构违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还有的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超范围诊疗、盗用冒用空刷社保卡等违规行为,新的管理办法都予以重点打击。

导报记者注意到,新政明确了定点医药机构22种限期整改的情形和10种解除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情形。例如,被注销、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连续12个月内因违规被限期整改累计达3次的,连续12个月内违规金额达该机构刷卡额40%的,都将予以解除服务协议。

也就是说,新政对定点医药机构的“诚信”提出更高要求,建立了动态调整及退出机制,加强服务协议的日常管理与考核。

医保服务人员将建立诚信档案

医保服务人员,是指定点医药机构中为参保人提供医保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医保管理人员、收费人员等。

本次新政,提出对医保服务人员建立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在一个信用记分周期内(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每名医保服务人员有12分的信用分。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每记1分,则暂停其医保服务权限1个月;被暂停医保服务权限期满,可由其本人向经办机构申请,经参加医保政策法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能恢复其医保服务资格。

导报记者注意到,医保服务人员发生22种违规行为,都将被信用记分。因相同违规行为被再次处理的,可在规定分值的基础上翻倍记分。

在同一记分周期内,医保服务人员在本市范围内变更服务单位的,原所记分值带入新服务单位。

累计两次在记分周期内被计满12分的,或因违反医保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再成为本市医保服务人员,并纳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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