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 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 二审建议“以教育为主” 昨日的会议还对《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进行了二审。 此次草案修改稿增设了“促进措施”一章。其中,对净菜上市和就地处置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新建果蔬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时,应同步配置果蔬菜皮就地处置设施,而现存的、有条件的,也应当在该管理办法实施后两年内实现果蔬菜皮就近就地处置。 立法同时关注了过度包装的问题。草案修改稿规定,各类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都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要求,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并鼓励采用以旧换新、网购送货回收包装物、押金返还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 今后,垃圾分类还将成为家政工的“必修课”。草案修改稿要求家政服务企业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纳入岗位培训的内容。 在处罚方面,草案修改稿也进行了一些调整。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郭晓芳表示,在审议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意见认为,对违规投放的个人,应当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草案修改稿针对乱倾倒垃圾和未分类投放的个人,罚款金额的下限从300元调整至200元。至于是否实行“信用监管制度”,即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且达到一定程度的,纳入厦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不同的意见,认为处罚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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