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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10月1日起实施

2017-07-28 09:16:43骆余民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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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东主持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事项。随后,对上述议题进行分组审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这部法规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规的出台,对于规范厦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等将发挥重要作用。

此外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会议决定任命郑国钦为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免去饶志鹏的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同时,会议还任命许俊强为厦门海事法院副院长;免去许俊强的厦门海事法院宁德法庭庭长职务。会上,新任命人员作了拟任职务表态发言,并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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