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詹文)不管施工啥,凡是要破路开挖,都得审批。但尴尬了,审批单位也不知道地下管线的分布,不知道这一铲子下去会不会挖破哪条管线,只能“闭着眼”审批。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二审,“看不见”的审批、老城区管廊规划成为审议中的关注点。
地下管线分布信息必须公开共享
市民常目睹这样的情况:挖掘机正在路面破路施工,结果一铲子下去就挖破根水管,造成路面涌水或是局部停水。许多市民不理解,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不理解:有关部门到底咋审批的,把关如此不严。但昨日,相关审批部门却“喊冤”:目前全市地下管线有20多种,比如电力、通信、供水、供电、供气,涉及管线产权单位17家,这20多种管线在地下到底是怎样一种错综复杂的存在,审批单位完全摸不着头脑。
事实上,每个管线产权单位都有关于自家管线在地下的具体分布,但这些信息并没有全市共享,连相关审批单位都不晓得。对此,许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市应“一盘棋”,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所有管线都必须入廊,没有管廊的区域,地下管线的分布信息必须要公开共享,各管线单位有义务提供各自管线的信息,统一纳入“多规合一”平台。
全市建设了各种类型的信息平台,但却各自为政,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要把全市各种相关的信息平台共享起来,让资源得到更加充分的利用。综合管廊、地下管线的信息都应统一纳入“多规合一”平台。
因地制宜编制老城区管廊规划
多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现有的管廊建设主要集中在岛外新城,规划建设管廊已经较为规范,但目前厦门的问题主要存在于老城区。老城区道路破路开挖、“拉链”现象不断,街巷中“空中蜘蛛网”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管线事故多发,安全隐患多,广大市民意见特别集中。为此,草案新增一章,对老城区管廊管理做出特别规定。
考虑到老城区现有的规划、可利用空间、人流、交通影响等实际状况,在短期内全面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面临诸多实际困难,新修改的草案提出,根据具体情况,全面规划,立足长远,逐步、有序、全面推进老城区的管廊建设。编制老城区管廊规划,并纳入全市管廊专项规划。老城区管廊规划编制,要结合地铁建设、旧城更新、道路整治、河道治理、棚户区改造、地下空间开发等要求,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管廊建设。
新修改的草案还提出,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项目,应根据实际,同步建设管廊。老城区管廊建设具备条件的,应规划建设干线管廊、支线管廊;不具备条件的,应根据实际,统筹规划建设缆线管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