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讯(通讯员 阮俊杰) 近日,厦门市湖里区纪委下发《关于建立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站的意见》《关于建立社区廉情信息员制度的意见》和《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职的意见》,积极构建“一站两员”监督模式,加大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湖里区在全区“村改居”社区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站,由各派驻纪检组领导,工作站设在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内,设站长1人,由社区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兼任,其他人员由社区党委(党总支)下属党支部的纪检委员组成。 在此基础上,湖里区要求各基层党总支(党支部)必须配备专兼职纪检委员,实现纪检监督全覆盖。明确纪检委员按照隶属关系分别在所在党总支(党支部)和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了季度例会、工作台账、问题线索报告、学习培训、工作保密等制度,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加强履职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规范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职。 此外,各派驻纪检组根据工作需要聘请若干名社区廉情信息员,原则上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发挥“线人探头”作用,及时发现基层“四风”和“微腐败”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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