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工作 打造“厦门模式” 从《实施意见》到《实施细则》,是细化更是升级,其中不乏具备“厦门特色”的亮点。4月20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郝勇在解读《实施细则》时表示,结合本市实际出台的《实施细则》,对“老赖”的惩戒措施更加丰富、机制更加长效,考核内容更加具体,以确保执行联动机制落地生根。 2016年11月22日,厦门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厦门市市民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厦门市拟于2017年6月前以新一代社保卡为载体,发行市民卡,并在智慧医疗、校园体育设施开放、公共交通等方面实现应用。对此,《实施细则》紧跟最新政策动态,明确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加载到个人市民卡信息系统,并应用于公共服务领域,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享受各类公共服务优惠政策。 住房货币化补贴是厦门市党政机关、驻厦机关及事业单位和部分在厦企业职工享有的在购买商品房享受的住房资金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在《意见》和《实施意见》规定可以查询、控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规定可以查询、控制住房货币化补贴,对符合《厦门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规定的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条件的,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要求相关单位强制划拨住房被执行人的货币化补贴。 厦门是港口城市大力发展港口、水路运输、船舶运输等业务,为此,《实施细则》新增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或者失信被执行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企业,限制其申请港口经营业务、国内水路运输经营业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进一步限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经营业务范围。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了更好地推进执行联动工作职责的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在省“两办”文件将执行联动工作应当纳入综治、绩效和文明单位考核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执行联动工作在考核体系中的地位和分值确定方法。在4月19日召开的全市执行联动工作会议上,还印发了各单位的责任清单及相应的考评分值。今后,厦门市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责任清单及考评方案,对各单位落实联合惩戒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和考核,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履行联动职责。 |
相关阅读:
- [ 04-24]保健品市场要靠信用“保健”
- [ 04-21]厦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将失信信息加载到市民卡
- [ 03-29]“信用解锁”是共享单车正确打开方式
- [ 03-11]厦门成立市政道路联合督查组 不文明施工将记信用不良
- [ 02-17]厦门市启动旅游质量安全年 将建旅游信用网
- [ 12-07]厦门实施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可通过网站和窗口查询
- [ 12-14]厦门建立消防安全信用“红黑榜” “黑榜”企业将多方受限
- [ 11-16]厦门企业环境信用榜单公布 40家企业环评成绩良好
- [ 11-15]厦门44家企业环境信用评价:TDK、明佑电镀被警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