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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男子买到二手车获赔183万 车行自称受害者

2017-04-04 08:27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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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乃玲 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花61万元买新车,没想到买到的车居然早已以3000多的公里数在外地做过了首保,厦门消费者陈先生因此一审获判赔183万、车身退款61万。近日,这起消费者维权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一审判决后,被告厦门迎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已提起上诉。近日,记者联系了消费者、迎驾公司,进一步还原了这起备受热议的消费维权案。

[消费者]

以为是新车没想是二手

2015年11月,消费者陈先生通过网络了解到厦门迎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找到该公司后,陈先生上门欲购买一辆大切诺基2015款3.0L旗舰尊悦版小客车新车。2015年11月6日,陈先生与迎驾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车身价为61万元,购置税、保险等共计7万余元。

陈先生回忆了提车时的场景。据介绍,当时他发现车顶灯盖小块掉漆,但他认为这是小事情,不必在意。当车辆行驶至5000公里时,陈先生去泉州4S店欲进行首保。直到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没有车辆保养手册。更令其吃惊的是,该车曾于2015年9月14日在河南省信阳市信阳威佳泰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保养,保养时车辆里程数为3055公里。

“一直相信是新车,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得知首保情况当天,陈先生就联系了迎驾公司。后来双方又沟通协商多次,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协商的过程让陈先生觉得对方“没诚意”“一直拖着”,甚至认为迎驾公司故意为之。加之陈先生全款购买,数额较大,几次沟通下来,他决定诉诸法律途径,将迎驾公司告上法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诉至今已一年,陈先生目前正耐心等待二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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