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3月以来厦门反诈骗中心接报“冒充查案”警情246起

2017-03-21 10:38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揭秘骗术:信息泄露和涉案,都是骗子套路

据统计,3月份以来,厦门市反诈骗中心共接报“冒充查案”类警情246起。反诈骗中心民警介绍,在此类警情中,骗子大都谎称受害人身份信息泄露,在上海办理电话卡发送违规信息被查处。随后,再将电话转接“上海公安某某警官”。

这时,“警官”进一步“确认”,谎称事主身份信息被冒用,在上海办理一张银行卡,涉嫌“高强诈骗集团”诈骗案件。随后,电话又被转接到“上海松江公安分局”。这些说法,全都是骗子的套路。

不过,在这246起报警中,成案22起,成案率不到10%,民警认为,这不仅得益于市民群众防骗意识的提高,也跟反诈骗中心技术反制工作的努力有关。据统计,3月份以来,厦门警方依托“火眼系统”实时监测境外异常通话1000通,成功劝阻正在实施的诈骗电话41起。

警方提醒:四招防范“查案”骗局

民警提醒说,要防范此类“冒充查案”骗局,可以采取四个举措。

首先,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和邮件;其次,要知道执法部门绝对不会使用电话对所谓的涉嫌犯罪等问题进行处理;第三,不向陌生人转账汇款;最后,在遇可疑情况时,立即拨打110进行举报咨询。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