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本报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湖法宣)“这微信头像和名字真的跟我老板一模一样!”按照假老板发来的微信指示转了297000元,小廖(化名)真是欲哭无泪,报警通知银行紧急止付时,这笔钱已经被转到了云南的某个账户里。近日,此案在湖里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提供洗钱账户的两个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三年十个月,并各被处罚金一万元。 主谋冒充老板聊天得手近30万元 2015年8月17日,财务人员小廖收到了一条老板老陈(化名)发来的微信,说他急需支付一笔业务往来款,让她赶紧汇297000元到户名为“贾海峰”的银行账户。由于老板平常也会这样交代转账业务,而且发信人的微信头像和名字都和老板的一模一样,小廖没有怀疑,很快就委托同事办妥了转账手续。 没过两小时,“老板”让她再转43万元到另一个账户。小廖打电话和老板确认,老板说当天没让她汇过钱,小廖这才赶紧报警。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发现这笔近30万元的款项最后在云南被一名男子岩某转到了吴某的户头。案发一周后,岩某和同伙当某到案。 帮凶提供洗钱账户也被全额定罪 当某告诉警方,他从2013年开始帮吴某找人办卡,岩某就是其中之一。2015年8月18日,也就是小廖转账后一天,岩某到银行后得知卡内有近30万元,便怀疑钱有问题,但还是把钱转到了吴某户头,并注销了银行卡。当某和岩某自称只提供账户帮吴某转账,分别收了1500元和400元的报酬,具体行骗过程他们并不知情。 湖里法院审理后认为,尽管当、岩二人都称对犯罪情况不知情,但当某明知吴某有问题,却仍积极劝说岩某转移犯罪所得,岩某也积极配合,二人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虽然仅收取了一千多元报酬,但犯罪数额应以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为准,也就是本案中岩某转账的金额近30万元。最终当某、岩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三年,并各被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相关阅读:
- [ 12-23]男子冒充民警查车强 扣押3辆助力车占为己有获刑
- [ 12-23]为还赌债 网店老板冒充客服诈骗他人钱财
- [ 12-15]飞行员落入“爱情陷阱” 女友冒充白富美骗走130万
- [ 12-14]莆田:不法分子冒充福建省体育局实施诈骗 需小心警惕
- [ 12-13]团伙冒充法院人员东北三省抢豪车 警方千里追赃
- [ 12-09]福州部分商家用普通“红富士”冒充“阿克苏”
- [ 12-08]男子冒充电视台的工作人员 女主播遭骗财骗色
- [ 12-07]女子冒充白富美骗“未婚夫”7万多 潜逃4年后落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