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手机299元?其实是首付 2016年12月,7名消费者投诉,同安乌涂的景讯通讯店宣传“手机一台仅需299元”,其实299元是首付款。 经新民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调查,该店从2016年11月初开始,派促销员站在店门口举着手机,宣传“手机一台仅需299元”。在把消费者吸引进店后,店员先收取299元的所谓“购机款”,又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并填写《促销活动申请表》,称需总店审核通过。实际上,消费者提交的材料和表格,被交给驻点办公的金融贷款公司人员,办理了手机分期付款业务。最终,7名消费者的购机款全部退还,分期付款业务也被取消,当事人被罚10000元。 点评:消费者的购买决定是基于错误认识的结果,也是经营者宣传误导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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