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2016-12-30 09:30:39陈捷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神奇企业”破产前连亏三年,破产重整后竟能实现盈利,这是为什么?

手机卡“被补办”,11万存款“飞了”,责任谁来承担?

“亿万富婆”非法集资10多亿元,该当何罪?

昨天上午,厦门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有福建史上最大的非法集资案,也有全省首例采用“预重整”审理方式的破产案件,记者摘选了其中的4个案例。

案例1

手机卡“被补办”11万元“飞了”,电信运营商担责50%

原告吴先生在厦门一家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绑定其在被告电信运营商处办理并经实名验证确认的手机号码。2015年12月20日,上述银行账户通过网银平台被分三次合计转账110722元至案外人田某的银行账户内。

在前述款项转出前的当天下午,上述手机号码被人持“吴先生”的居民身份证、厦门市社会保障卡在被告的营业厅以“机主持身份证件(人工校验)+服务密码”的方式办理了改换卡即补卡业务。

吴先生发现手机卡被他人冒名补卡后,向公安机关报警,随后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认定,被告在办理手机号码卡补卡手续时,未尽审慎的审核义务,对原告的手机卡被他人补办存在过错,其未经原告同意为他人办理补卡手续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赔偿责任。

法官点评:信息被泄露,责任谁责任?本案就是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手机卡被补办、银行存款被盗刷而引发的案件。电信服务运营商、金融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如何建立健全有效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机制?普通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更好地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在本案中,法院立足契约关系,围绕手机卡办理、银行账户交易关键环节,揭示各方当事人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划分相应的责任,以此督促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机制的提升、完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