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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银行工作人员购买理财产品 老人亏40万元"养老钱"

2017-03-10 16:16  彭菲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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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彭菲)【编者按】

有句话说,“有点闲钱也闹心”。现在不少老年人有了积蓄,也想通过理财赚取收益,老年人逐渐成为金融理财产品的消费群体之一。生财有道自然好,但也要警惕其中的风险和骗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老年周报以案说法,希望老年朋友增强风险意识,防止养老钱白白损失。

思明区人民法院前不久公布了一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方是一名年近六旬的老人,因为误信银行工作人员,购买了并非银行的理财产品,损失了40万元。

【起诉】

理财产品到期前一周

却被告知“出问题了”

起诉理由:银行工作人员推荐稳健型理财产品,才使她相信并购买

原告周女士说,2015年11月,她接到某银行营业所工作人员小杨的电话,小杨向她推荐了一款稳健型理财产品,年化利率为6%,期限55天。周女士一听利率不错,当天就去银行找小杨,一次性购买了40万元的份额。

没想到,在产品到期前一周,小杨来电说,理财产品出问题了。明明是稳健型产品,怎么就出问题了呢?周女士说,她追问小杨,这才知道小杨推荐的这款理财产品,和银行没关系。周女士回忆,交易时除了她和小杨,还有一人在场。

40万元就这样没了,周女士不甘心。她认为,小杨以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她联系,才使她相信并且购买产品。由于协商无果,周女士起诉了银行和小杨所在的营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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