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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加快推进“1118”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工程建设

2017-02-27 07:26:45吴雪莹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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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头街道人力资源市场工作人员帮助辖区人员在家门口找工作

海西晨报讯 (记者 吴雪莹)遇到劳动纠纷,家门口就能找到“裁判”。以前,是职工上门来要求调解;现在,是企业主动请求,帮忙协调内部矛盾。近年来,厦门不断加快推进“1118”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工程建设,进一步将调解仲裁工作向基层延伸,不仅畅通了职工诉求渠道,也为企业化解了内部矛盾。

在厦门创建“1118”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各区创新服务,建立共建共赢的创建模式,努力探索适合街镇社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新道路。目前,厦门市“1118”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工程建设已纳入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在全省进行推广。

调解仲裁

“一站式”搞定

四年前,厦门市首家社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成立。遇到劳动纠纷的职工慕名而来要求调解。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不少企业化解了矛盾,减少了成本。如今,一些面临裁员或劳动纠纷的企业,也主动找上门来,请求帮忙协调。

近年来,厦门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重心向基层延伸。厦门进一步把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力量向基层街镇、社区延伸,对劳资纠纷发现早、化解早,方便了企业和劳动者咨询、投诉,全面提高纠纷处置率和争议调解率。

早在2014年,湖里区就率先在江头街道、殿前街道、禾山街道设立规范化驻街仲裁庭,派驻专职仲裁员与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员合力办案,实现调解仲裁“一站式受理、一体化办案”,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得到调解仲裁服务。

其中,江头街道专门为驻街仲裁庭开辟了独立场所,实行标准化建设,专门配备证据笔录同步演示系统、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实现办案电子化、标准化。同时,还开创调解仲裁同步的办案新模式,以群众利益为最先考量,提高效率,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创建商家联盟互利共赢

在厦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湖里区融入统筹思维,不是简单地只做劳动关系,而是联合相关部门单位,以共建共赢的方式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在殿前街道长虹路和谐劳动关系示范街、江头街道祥店路和谐劳动关系示范街,原本零散的百来家小型店铺,通过商家自发组建社区商家联盟协会,成为企业方代表,实现了构建以示范街为基层的三方协商机制。

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单位用工合同……商家联盟协会实现了商家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服务。此外,商家联盟协会还参与示范街创建方案的制定、星级商家的评比、工资集体协商等事宜,并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依法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

商家联盟依法选举产生理事、理事会,并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值得一提的是,商家联盟形式的企业方协会组织代表是全国首创,进一步深化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积极预防、及时化解”的新型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方法。

集体协商 提高企业凝聚力

在处理员工的矛盾中,企业探索开展集体协商,尝到了甜头。

几年前,厦门一家企业因搬迁到岛外,引起交通、用餐困难,公司员工出现消极抵触情绪和离职潮。为此,公司工会开始尝试开展集体协商,与员工进行平等商谈,最终及时化解矛盾,稳定了员工队伍。

之后,不少企业意识到集体协商是一种有效的沟通途径,不仅能畅通职工诉求渠道、化解企业内部矛盾、解决企业实际问题,还能强化职工归属感、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此,越来越多企业将职工代表大会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纳入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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