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峡春节焰火晚会现场“垃圾不落地”宣导 厦门市思明区始终把文明创建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抓手,以构建“幸福思明”为目标,坚持“创建为民”和“创建惠民”,狠抓长效机制建设,在推进中求为民,在深化中求创新,在整治中求实效,推动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常态发展、不断提升。 一、重提升,追求文明创建新高度 坚持高点定标。思明区立足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主动对标国际、国内一流城市,发挥中心城区文明创建“主战场”、“主阵地”作用,把文明创建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喜迎“厦门会晤”、提升城区文明程度、提高市民“获得感”“幸福感”有机融合,切实让城市文明成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表现,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引擎。 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责任担当,实行文明创建一把手负责制,区委书记担任文明创建总指挥,区长任第一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12个工作组全部由分管区领导担任组长。区、街各单位都坚持领导带班子,机关带基层,干部带职工,把创建平台落到街道、落到社区。文明创建成效纳入对街道、部门绩效考评,并赋予较大比重,对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严格执行效能问责。 坚持保障有力。一是突出民生投入。坚持区财政支出的70%投向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以实际成效体现创建为民。新建占地13000多平方米的行政服务中心,打造全省最高端的“一站式政务超市”,提高为民服务质量。二是增加创建投入。区财政用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专项经费逐年增加,2017年预算突破1000万。三是强化队伍配备。组建“9+1”综合执法队,形成文明创建合力;成立千余人的文明宣导员队伍,开创“全民创建”之风;高度重视文明队伍建设,加大文明干部培养交流力度,发挥文明办在创建中的中枢协调功能,提高创建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