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微信聊天记录,能不能当“借条”?此前,海沧法院曾受理过一起这样的官司。 刘小姐与小娜是闺密,又同住一个小区。一天,小娜称“做生意急需用钱”,提出向刘小姐借信用卡使用。 由于两家人很熟,刘小姐很放心,就将额度为10万元的银行信用卡借给了小娜。因为双方很熟,就没有写借条。 刚开始,小娜刷的几次信用卡都能按时归还。但去年2月,小娜在用信用卡刷走99300元后未按期归还。刘小姐收到银行的通知时,发现小娜已经“失联”,并且小娜举家搬迁不知去向。 刘小姐无奈之下只能起诉到法院。虽然没有签写借条,但刘小姐说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了小娜借卡、询问密码的全过程。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小娜归还99300元借款并支付利息。 法官说法 微信记录为何能当“借条”? 法官认为,本案当中,从刘小姐提交的微信记录来看,刘小姐的信用卡由小娜持有,而且小娜确实使用了信用卡,与刘小姐陈述内容可相互印证。 因此,法院认定小娜通过借用信用卡透支消费的方式借款的事实,认定小娜与刘小姐之间借贷关系成立,判决小娜承担还款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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