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厦门日报讯(特派记者 张珺)到2016年底,全省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有一家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记者近日从省民政厅获悉,在10月31日前各县市区要完成社区专业养老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政府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无偿提供服务。 >>每年100万元用于购买养老服务 据省民政厅介绍,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短板”。目前,我省厦门、福州等地区已采取市场化方式,引进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并积累了一定经验。省里计划在个别试点的基础上向全省各地推广实施。 按照计划,县级政府每年要安排不低于100万元,面向社区专业养老组织购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七类老年人群将可以免费享受到政府购买的养老服务,这七类人群分别是: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将免费服务的群体范围适当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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