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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规划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 划定廉政“红线”

2016-08-08 12:06:47袁舒琪 来源: 厦门网-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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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近年来,市规划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深刻汲取规划系统以及身边案件教训的基础上,紧盯厦门规划审批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有机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通过采取“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建立健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推动规划审批改革,堵塞各种漏洞;规范权力运行,坚持依法行政;实行廉政风险防控,压缩自由裁量权;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等多项举措,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高质量“学” 高标准“做”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讲学习就是讲政治、谋学习就是谋发展、抓学习就是抓队伍。市规划委党组率先垂范,通过党支部开大会、党小组开小会,层层动员引领,高标准地将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今年以来,不仅组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提高了基层党员责任意识和自觉性,筑牢思想“高线”意识和纪律“底线”意识,而且坚持把廉政教育列入年度计划,主动邀请执纪机关人员解读纪律、司法机关人员授课,还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录像片、参加庭审旁听、召开案件剖析会等方式,特别是针对规划领域、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使廉政教育入心、入脑。

高质量“学”,还要高标准“做”。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让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贯穿在日常工作中,市规划委全力推动“问题清单”的整改,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扎实抓好预防落实,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据悉,近年来,市规划委对相关的制度进行了清理,针对之前出台下发的315项规范性文件、有关政策方面的规定、意见、通知及规划指引等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废止198项,保留53项,修订64项。此外,还对现有的制度进行了修订。立足制定“三本书”——《厦门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列出“三个清单”即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并建立健全原有缺失的制度。

为了堵塞各种漏洞,市规划委还着力推动规划审批改革,不仅大力实施简政放权,还取消了自由裁量权过大的方案审批,改为方案审查。完善了规划编制立项专审会制度,重点对规划编制的必要性,规划编制的技术路线,编制深度,时间要求,经费预算进行认真审议。同时,推动了土地招、拍、挂项目出让条件改革。

规范权力运行 坚持依法行政

制定权力清单 划定廉政“红线”

依法行政要“有底线”。为了规范权力运行,市规划委通过制定一系列权力清单、压缩自由裁量权等措施,划定不可逾越的“红线”,实行廉政风险防控。

市规划委先后制定了5项行政许可和4项监督检查权力清单,要求各规划分局严格按权力清单依法依规行使权力。同时,建立“三个负面清单”,包括建筑景观艺术评审项目分类管理负面清单,线性交通、市政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负面清单,日照分析和三维建模负面清单,以有效减少审批权限,规范权力行使。为了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技术标准、严格容积率管理、严格规范出让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市规划委还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解决“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够规范”、“核发规划一书两证变更情况比较频繁”、“在行政审批公文中用兜底性条款变相增加审批条件”等具体问题,市规划委出台了《加强控规调整与审批工作的意见》、《规划编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规划许可变更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其中,《规范规划许可变更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规定,今后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只设置强制性条款,减少限制性和建议性条款;“一书两证”的变更,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核,并履行征求意见、公示、听证等法定程序,杜绝随意变更审批事项,从而促进了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市规划委对自身的监管力度也不放松,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认真查找工作人员在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合理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规范规划审批和管理中的自由裁量权;通过抽查、倒查、专项检查等,找出12个廉政风险点,都提出了相应的具体防控措施,将腐败的温床扼杀在“摇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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