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家庭现场查询摇号结果。
厦门晚报讯(文/图记者王绍亮实习生谢翔莹)今天上午9点半,厦门今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申请户公开摇号正式开始。现场有公证人员、新闻媒体监督,还有意向登记申请户代表观摩。经过半小时摇号,最终3132户纳入受理范围。
据介绍,纳入这批受理范围的包括:(1)摇号排序在1-3000号的申请家庭;(2)排序在3000号以后的属于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单列分配情形的申请家庭。
市公证部门现场对摇号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摇号结果将张贴在建设大厦一楼,还会通过《厦门日报》、市建设局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
此次纳入受理范围的家庭可在8月1日至9月9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提交申请材料。
需要提醒的是,按规定可以作为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或者单列分配对象的申请家庭,应当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作出受理决定前未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房源安排】
-集美区:华铃花园(期房,二房型)
-海沧区:海新阳光公寓(现房,一房型)、新阳居住区(期房,二房型、三房型)
-翔安区:东方新城(现房,一房型)、洋唐居住区(现房,一房型;期房,三房型)
-面积标准:一房型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
每种房型的数量和地点将根据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各房型申请家庭数量及届时的实际房源数量确定,以《选房手册》为准。
【温馨提醒】
两种情形应当优先分配:
属于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应当优先分配。
四种情形可适当优先分配:
(1)孤寡老人; (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残疾,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4)国家规定其他应予优先情形的。
三种情形可单列分配:
(1)居住在危房的;(2)居住在已退的侨房、信托代管房等落实政策住房的; (3)居住在已确定拆迁范围内的住房且不符合安置条件的。
三种情形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1)未按《选房手册》规定参加选房的; (2)未按《选房手册》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的;(3)签订了《选房确认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签订合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