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服务 > 正文

保障性租赁房开始续租 符合条件的可开始办理手续

2016-07-08 08:00:39曾昊然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曾昊然)7月4日,2016年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续租工作已经启动,符合受理条件的承租家庭可以开始办理续租手续了。

据了解,租赁合同在2016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期满的中等偏下收入承租家庭,可以办理申请。申请续租的家庭,可以前往各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续租申请表》。

申请续租的家庭成员没有发生变化的,向各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公司提交申请表;申请续租的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请带齐变化的家庭成员的相关材料到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交申请表,地址在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

此外,如果有新增共同申请人的,变更原因必须是结婚或者生育,新增的共同申请人身份必须是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除此之外,其他情况不得新增共同申请人。

续租申请受理时间为2016年7月4日至7月29日。提交申请表时,须提供租赁合同、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如属于低保家庭的,还须提供有效的低保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市民可登录市建设局官网(http://www.xmjs.gov.cn)查询详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