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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亡分遗产私生子起诉“老妈” 咋证明爹是爹

2016-07-07 08:24  陈佩珊 杨长平 来源:  责任编辑:郑王恺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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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 (晨报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杨长平)作为非婚生子,小伟在父亲生前享受到了父爱,甚至父亲的原配妻子也对他很好。然而,父亲去世后,一切都变了。为了继承遗产,他不得不证明“爹是爹”,但父亲已经去世,他能成功吗?

小伟13岁,是名非婚生子。父亲阿鼎在世时,他不仅被亲生父母疼爱,就连父亲的原配妻子阿芳,也对他不错。阿芳甚至让小伟称其为“老妈”。

不过,在阿鼎意外去世后第六年,阿芳便与小伟疏远了,她怀疑小伟与阿鼎没有血缘关系。如今要分割遗产,小伟该如何证明阿鼎是生身父亲?

他曾被“老妈”厚爱

小伟称,1998年,他的母亲与当时已婚的父亲阿鼎相识并产生感情。交往期间,阿鼎多次表示与妻子阿芳不合。因阿芳无法生育,阿鼎恳求小伟的母亲为其生育孩子。

2002年,小伟出生了。阿鼎尽到了父亲的责任,不仅支付了小伟大量的生活费,还时常带他去走亲戚。

小伟的母亲告诉法官,在得知小伟的存在后,阿芳不但坚决不离婚,反而承认了这一事实,“阿芳说自己不能生育,愿意将小伟视为自己的孩子,让小伟叫她‘老妈’。”此后,阿芳为小伟添置生活用品,带着他出游,每年过年还会将小伟接到家中一起过。

2009年,阿鼎意外去世。葬礼上,小伟披麻戴孝为父亲送葬。小伟回忆,当时阿芳还承诺会负责他日后来厦门的学习生活。每年清明节,阿芳都会带小伟去给阿鼎扫墓。

非婚生子起诉“老妈”

阿鼎去世,留下了两套房产,但阿芳从不提遗产分割的问题。后来,小伟教育的问题也不提了。2015年,阿芳开始拒绝与小伟维持母子联系,甚至怀疑小伟与阿鼎的血缘关系。

小伟年龄渐长,生活学习开销日益增大,小伟的母亲一人无法支撑其正常学习生活。他们认为,小伟有权要求分割遗产。于是,他们以小伟的名义将阿芳告上法庭。他们主张由小伟和阿芳共同继承阿鼎的遗产,其中二分之一归小伟所有。

阿鼎去世,做亲子鉴定已不可能。小伟母子俩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小伟及其伯伯进行亲权鉴定,结果表明两人属于同一父系家族。

父子血缘关系被质疑

庭上,阿芳并不承认小伟是丈夫的儿子。

“我所做的一切是想收养小伟,没想到收养不成还成了被告。”阿芳回忆,2008年春节,小叔子将小伟带到家中,称小伟的母亲要嫁人,想把小伟送人,所以推荐给阿芳。阿芳称,后来此事没了下文。

阿芳解释,丈夫的葬礼让小伟来披麻戴孝是小叔子的意见,小伟以干儿子的身份拿遗像。事后,她还给了小伟2500元作为答谢。

对于亲权鉴定,阿芳拒不承认。她提出,丈夫兄弟姐妹多人,父系血缘关系只能证明来自同一父系,谁是小伟的生身父亲无法确定。

法院判决

鉴定加证言

可为依据

亲子关系属于身份关系,是否具有亲子关系决定了原告是否具有法定继承权利。经审理,思明法院认为,小伟与其伯伯的鉴定虽可证明有血缘关系,但仅凭该鉴定无法确定阿鼎为小伟亲生父亲。

不过,法庭调查获悉,阿鼎生前曾向其亲友多次确认和小伟的父子关系,还以小伟父亲的名义将小伟带至兄弟姐妹家中短暂抚养,这可与鉴定结论相互印证。法院认为,小伟要求继承阿鼎遗产,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经查,阿鼎留下的两套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予以分割。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50%属于阿芳。阿芳小伟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两人平分剩余50%,即每人25%。

思明法院判决,两套房子,75%归阿芳所有,25%归小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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