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亡分遗产私生子起诉“老妈” 咋证明爹是爹
2016-07-07 08:24 陈佩珊 杨长平 来源: 责任编辑:郑王恺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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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起诉“老妈” 阿鼎去世,留下了两套房产,但阿芳从不提遗产分割的问题。后来,小伟教育的问题也不提了。2015年,阿芳开始拒绝与小伟维持母子联系,甚至怀疑小伟与阿鼎的血缘关系。 小伟年龄渐长,生活学习开销日益增大,小伟的母亲一人无法支撑其正常学习生活。他们认为,小伟有权要求分割遗产。于是,他们以小伟的名义将阿芳告上法庭。他们主张由小伟和阿芳共同继承阿鼎的遗产,其中二分之一归小伟所有。 阿鼎去世,做亲子鉴定已不可能。小伟母子俩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小伟及其伯伯进行亲权鉴定,结果表明两人属于同一父系家族。 父子血缘关系被质疑 庭上,阿芳并不承认小伟是丈夫的儿子。 “我所做的一切是想收养小伟,没想到收养不成还成了被告。”阿芳回忆,2008年春节,小叔子将小伟带到家中,称小伟的母亲要嫁人,想把小伟送人,所以推荐给阿芳。阿芳称,后来此事没了下文。 阿芳解释,丈夫的葬礼让小伟来披麻戴孝是小叔子的意见,小伟以干儿子的身份拿遗像。事后,她还给了小伟2500元作为答谢。 对于亲权鉴定,阿芳拒不承认。她提出,丈夫兄弟姐妹多人,父系血缘关系只能证明来自同一父系,谁是小伟的生身父亲无法确定。 法院判决 鉴定加证言 可为依据 亲子关系属于身份关系,是否具有亲子关系决定了原告是否具有法定继承权利。经审理,思明法院认为,小伟与其伯伯的鉴定虽可证明有血缘关系,但仅凭该鉴定无法确定阿鼎为小伟亲生父亲。 不过,法庭调查获悉,阿鼎生前曾向其亲友多次确认和小伟的父子关系,还以小伟父亲的名义将小伟带至兄弟姐妹家中短暂抚养,这可与鉴定结论相互印证。法院认为,小伟要求继承阿鼎遗产,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经查,阿鼎留下的两套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予以分割。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50%属于阿芳。阿芳小伟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两人平分剩余50%,即每人25%。 思明法院判决,两套房子,75%归阿芳所有,25%归小伟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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