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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男子徒手抢走一部手机 “逍遥”11天就落网

2016-05-30 09:05  蔡东庆 张玲玲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陈薪宇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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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文/蔡东庆 张玲玲)今年来,思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街面犯罪侦查中队深入推进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力争对“两抢”和盗窃犯罪“发一起打一起”,5月16日,相继破获一起抢夺手机案和系列盗窃沿街店面案,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抢一部手机

“逍遥”11天就落网

5月5日上午8点多,市民曾女士步行在上班的路上,她手里拿着手机,根本没有注意到身后一名男子一直在悄悄地跟着她。走到群惠小学旁边的一条巷子时,男子突然冲上前,徒手抢走她的手机,拔腿就跑。一切发生得太快,仅几秒钟的时间,男子已消失在巷子的尽头。

曾女士这才“如梦初醒”,在群众的帮助下报了警。思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街面犯罪侦查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案发现场。民警兵分两路,一边调取周边的监控录像,一边向曾女士了解案发经过。曾女士告诉民警,犯罪嫌疑人20多岁,身材瘦小。由于案发现场没有监控视频,民警在案发地周边的沿街店面找到了几处监控,其中一段监控显示,一名穿牛仔裤和蓝格子衬衫的男子神情慌张,快速从监控下跑过。

一名民警反复查看监控,发现这名男子长相与他曾经打击处理过的一名姓“国”的抢夺犯罪嫌疑人十分相似。民警根据“监控接力”寻找,发现男子乘车到了湖里区江头后,又逃窜至安兜社附近。民警赶到安兜,经走访出租房获悉犯罪嫌疑男子果然姓国,但已退房离开了。

民警判断,嫌疑男子身上的钱不多,应该就藏匿在附近。于是民警轮班在安兜一带走访摸排,但仍毫无线索。三天后,民警获悉男子已潜逃至莆田一带,立即向莆田警方发出协查请求。5月16日,莆田警方发来消息,在莆田市荔城区一网吧发现了嫌疑男子的踪迹,并成功抓获。思明刑侦大队民警马上驱车赶往莆田。

经审,犯罪嫌疑人国某文交代了实施抢夺犯罪的过程。今年5月1日国某文刚刑满释放,萌生“重操旧业”抢手机的念头。因上次抢夺的地点也是在思明区镇海路附近,他比较熟悉,索性又来到此处,刚好看见曾女士拿着手机,毫无防备,于是就实施抢夺。随后打车到江头,将价值5000元的iPhone6S手机在路边贱卖了1500元。后辗转逃到莆田,没想到刚刑满释放半个月,又被思明警方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国某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偷5家店面

潜逃返厦就被抓

一段监控视频显示,4月8日晚上8点多,一名穿白色衬衣的男子,在一家男装店里买了一件西装上衣,同时趁店员不注意,偷走了店员放在柜台上的一部白色手机。画面还显示,男子试衣服期间,眼睛时不时地盯着柜台上的手机,与店员聊天近20分钟,故意引开店员的视线,最后盗窃手机仅用时2秒。

今年3月以来,思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多名店面员工报警称,在看店期间手机被盗。该刑侦大队街面犯罪侦查中队立即开展调查,经调取被盗店面内的监控录像,发现均为同一个男子所为。

通过案件串并综合研判,民警逐渐锁定了一名有犯罪前科的嫌疑男子裴某。民警将裴某盗窃手机的监控画面截图并上传到微信群里,发动各派出所群防群治力量寻找。很快就有人反映,看见裴某经常出现在集美区杏林一带。但是进一步侦查发现,裴某为逃避打击已潜逃回湖南老家。

5月中旬,民警获悉消失一个多月的裴某回到了厦门,并且还是居住在集美杏林一带。民警再次前往杏林开展摸排。经过三天伏击守候,5月16日下午2点多,民警在一家手机店中将犯罪嫌疑人裴某抓获,并在其随身携带的包里缴获了1.7万元假币。

经审,犯罪嫌疑人裴某交代,这些假币是在外地购买,打算自行使用。同时,他也交代了自今年3月以来,先后在思明区、湖里区5家店面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在民警带领犯罪嫌疑人裴某到被盗店铺指认现场时,裴某还不忘向店员鞠躬道歉。让裴某没想到的是,此次“二进宫”依然是被思明警方抓获。2014年,他因同样的罪行被思明警方抓获,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去年9月刚刑满释放,今年3月从老家回到厦门后又再次“重操旧业”。

目前,犯罪嫌疑人裴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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