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邬秀君 通讯员李琪彬)四月的厦门潮湿无比,这种让人难受的气候却成了菌菇类疯长的好时节,吸引了很多市民前往郊区或公园采摘蘑菇。于是,一条关于蘑菇和其他食物不能一起食用的“紧急通知”在朋友圈被疯传。
“通知”是这么说的:“医大已经死17人,友情提醒:最近医院急诊的患者比较多,大都是蘑菇中毒,今年蘑菇丰收,蘑菇可以和小白菜一起炒,但不能和茄子一起吃,会中毒;在水焯蘑菇的时候放大蒜,如果大蒜变色了,就有毒,不可食用。而且蘑菇和小米、大黄米千万不要同吃,会产生一种毒素,医院治不好,后果很严重。”消息来源则称,是来自青岛市立医院原院长孙玉安。
“通知”所说的内容靠谱吗?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2012年就有该谣言
并演化出多个版本
记者在网络上搜到青岛市立医院,在该医院的网站上发现,孙玉安确实曾是该院院长。记者联系到医院宣传科,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期并没有听说前任孙院长有类似言论。记者辗转多次,未能联系上孙玉安本人。
记者在网络上搜索“蘑菇不能和茄子一起吃”的相关信息,发现早在2012年9月份就有贴吧发布这条信息,而在去年9月份信息再次出现,有多家媒体对此进行辟谣。
对于“医大已经死17人”的表述,网络上甚至出现多种版本,有的是吉林大学附属医院,有的是天津医大,唯一相同的便是关于蘑菇和其他食物相生相克的说法——也就是说,谣言传播已久,并且演化了多个版本。
这种说法不靠谱
除非吃了毒蘑菇
蘑菇是否可以和茄子、小米、大黄米等一起食用,是否真的存在“相生相克”的情况?厦门中医院的主治营养师陈红洁认为,这种说法站不住脚。“我们平时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种临床病例,蘑菇、茄子、小米等都是非常常见的食物,我从来没有碰到这种所谓产生毒素的情况。”陈红洁说。
对于吃蘑菇中毒的情况,陈红洁认为,如果真的中毒,要判定是否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这个蘑菇本身是不是毒蘑菇;二是蘑菇和其他食用的蔬菜在运输过程中是否被一些化学药品污染或者是沾染了其他有毒物质。如果这两种情况被排除,这些食材放在一起吃,并没有问题。
陈红洁说,从营养学角度来说,有些食物放在一起会有毒的说法并不存在——可能是烹饪方式和烹饪过程有问题,比如四季豆没有煮熟会产生毒素。
提醒
毒蘑菇很难分辨
最好不要自采蘑菇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营养科郑欣医生表示,食用蘑菇出现中毒症状,最大的可能就是误食了毒蘑菇。郑医生说,这个季节非常潮湿,也是菌菇类疯长的时期,她建议市民朋友最好不要去郊外、农家乐自己采蘑菇。因为菌菇种类很多,毒蘑菇不容易鉴别,所以买市面上卖的就好。
误食毒蘑菇该怎么处理呢?郑欣医生说,一般蘑菇中毒会分期分情况,首先是潜伏期,这期间并不会出现任何症状,但发展到下一阶段便会出现类似肠胃不舒服的症状,一旦感觉不舒服要第一时间去医院,医生会做专业处理。
厦门中医院消化内科主治医师黄敦煌说,一旦出现误食毒蘑菇而感到不适,患者在家可以先对自己催吐,尽量把毒物吐出来。而如果出现手脚麻木、肢体无力或者呼吸短促和困难的情况,要立即就医。黄医生还提醒说,如果是农药打得过多,食用时清洗不干净,也会出现不舒服的症状,所以他建议市民朋友买了蘑菇要清洗干净再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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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丰虾仁干
含亚硫酸盐
昨日,省食药监局公布了今年第二批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厦门沃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虾仁干抽检不合格,被查出含有亚硫酸盐。
据悉,厦门沃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虾仁干的抽样来自福清好又多百货。经抽检,“沃丰虾仁干”被检出不合格项目为亚硫酸盐,生产日期分别是2014年9月30日和2015年3月11日。被抽样单位为福州市福清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亚硫酸盐作为食品漂白剂、防腐剂,能防止鲜虾生成黑斑,但摄入4-6g可造成胃肠障碍,导致剧烈腹泻、慢性中毒、头疼、肾脏障碍、红血球和血红蛋白减少等症状。国家规定水产品中不能检出亚硫酸盐。
省食药监局已组织相关市、县局对问题产品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督促问题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依法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本报特派记者张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