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网购】 网购案件 一年审理上百件 消费维权案审理 逐年增多 2010年至2013年间,两级法院平均每年仅审理80件消费维权案件;2014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后,当年起诉至法院的消费纠纷剧增至174件,2015年增长至278件。 厦门日报讯(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厦法宣)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全市消费维权案件审判情况通报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厦门消费侵权纠纷数量逐年攀升。 网络购物纠纷数量激增,新型消费纠纷也不断涌现。如思明区人民法院此前审理了涉转基因食品标识案。此外,因网络游戏币、道具等引发的纠纷也在法院开庭审理。 市中院民一庭庭长刘友国分析,案件新变化说明大家理性维权的意识正在增强。遇到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开始注意保留证据,为维权奠定了基础,逐年提高的消费者胜诉率也说明了这点。 【提醒】 多留个“心眼” 注意证据相关性 法官特别提醒,消费者还要再多留个“心眼”,注意证据的相关性。比如,付款收据、就医记录只能证明消费和损害存在,若想证明纠纷起因、损害发生的过程,则需要更加直接的证据。现场照片、录音录像、报警或联系有关部门前来沟通时留下的记录,都可能成为法院认定案情的关键证据。 【数字】 网络购物纠纷数量激增:2010年至2013年间,全市法院审理的网购案件仅3件,而2015年此类纠纷数量已飙升至133件,其中,仅湖里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7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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