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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入列全国第二批离境退税城市 10店购物可退税

2016-03-11 08:50:14崔晓旭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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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崔晓旭/文 吴晓平/图)境外旅客在厦门指定的10家退税商店购物后,离境时要记得,可以退税哦!

厦门市成为继北京、上海后,全国第二批实行离境退税的城市之一,2016年元旦之后,境外旅客在厦购物可享受离境退税政策。境外旅客在厦门10家退税商店购物后,可在90天内享受离境退税11%的优惠。

昨天上午,厦门市旅游局召开厦门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说明会,详细解读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境外旅客购物消费占比较低

近年来,厦门旅游产业取得了快速发展,旅游总人数和旅游总收入逐年增长。但入境人均旅游消费水平增速较快,境外旅客购物消费占比却较低。

2015年,厦门市旅游总人数6035.85万人次,同比增长13.08%。旅游总收入832.36亿元,同比增长15.27%,旅游业正向支柱型产业迈进。入境人均旅游消费水平增速较快。2015年入境旅游者在厦门平均停留时间为3.4天/人,旅游人均花费243.84美元/人·天,同比增长22.39%。

但在旅游消费结构中,购物消费占比较低,全年入境游客花费构成中购物占比12.8%,与多数发达旅游城市40%-50%的水平差距明显。

在这样的背景下,厦门市一直致力于优化入境旅游环境,实施了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经过一年多的宣传引导,政策效应逐步释放,2015年过境免签游客数量超过了50万人次。

今年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实施对于入境旅游市场又是一大利好消息,通过政策实施不仅能为入境游客提供国际化的接待服务,也将进一步拓宽购物渠道,丰富适合境外旅客的特色旅游产品,有助于提升入境旅游消费,增加就业机会,进而带动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厦门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满足四大条件可申请退税

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其适用对象包括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即境外旅客。

据了解,厦门市境外旅客满足四大条件可申请退税: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李托运出境。

目前,厦门市确定的首批离境口岸是高崎国际机场和五通码头;办理离境退税的代理机构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和厦门银行。

10家商店购买“可退税品”

并非所有商品都可以离境退税,目前厦门有指定10家商店(见图)购买“可退税品”,基本上涵盖了所有的大型商业骨干企业和旅游特色商品经营企业。这些商店在门口或店内收银台处张贴着“退税商店Tax Free”。

磐基中心负责人介绍,政策实施以来,磐基名品中心共办妥8笔退税,涉及成交额6万元左右,境外游客分别来自科威特、意大利、韩国、马来西亚等地。“目前还是采取消费者现场提货的方式,未来我们将服务配套到位,让消费者到店消费,然后在离境口岸提货。”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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