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肖雨)买车后要在2个月之内办理缴税和免税;新车退还后,车购税也随之退回车主账户;买卖二手车时遇到完税证明丢失,也不用怕,更不用登报遗失,税务部门会调取电子信息帮你补办……下个月开始,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将全面在厦门开始实施,准备买车的市民可要留心新的变化。 新车型可按发票价计税 对于车购税,厦门的车主都不陌生,仅去年一年,全市就征收17.76万辆、23.78亿元的车购税。不过,以后买车交税将更加便捷,导报记者昨日从厦门国税获悉,从2月1日起,厦门将正式开始施行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新规首先明确了车购税的申报期限。具体来说,厦门市民要是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进口自用应税车辆,或者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包括免税车辆的转让、改变用途等情形,都要在60日内申报纳税。 同时,车购税该交多少,新规也予以明确,即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车辆,计税方法不变;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车辆,比如很多新款车型,可按照发票价格计税,免去很多车主的等待。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以后缴纳车购税就以车辆发票价格为准,实际上这指的是少部分没有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如果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价格。”厦门国税工作人员补充解释说,“只有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库存超过3年、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等才算正当理由,4S店的促销、打折等都不能算。” 车辆退回经销商可退税 对于很多车主来说,车购税新规中有一点非常贴心,那就是如果你将新买的车退回了,那车购税也可以退还给你。 其实,以前车购税也可以退,但是仅限于“因质量原因、公安机关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情形”,新规却将退税情形扩大到三类,包括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更加广泛,也更符合实际。 这意味着,今后市民无论是什么原因退还车辆,都可以申请退税,只需要凭红字发票即可,而且无论这笔车购税是车行代办还是自行缴纳,税款都会直接退回纳税人自己的账户里。至于具体的退税金额,将按照自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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