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学生反映为学校捐书成强制任务?校方回应:曲解倡议

2016-03-03 11:22:46汪长福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南洋学院捐书的做法引起争议。

学校图书馆设立捐书处。

厦门日报讯(文/图记者 汪长福实习生陆晓凤)“我是南洋学院的学生,最近学校要求全校师生捐书,学生(每人)要捐10本,老师(每人)要捐100本!”日前,黄同学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因为该校要从专科升为本科,这些书要捐给学校的图书馆,而且是强制要求的,如果不捐要处分。

记者调查发现,这所民办高校的很多班级都非常重视捐书一事,甚至有的班级准备动用班费购买书籍捐给学校。昨日,南洋学院方面回应此事称,学校有倡议师生捐书,但并不是强制,而是自愿,更不可能处分师生,和升本科也没有关系。

【学生】

学校强制要求师生捐书

这两天,本报接到多位南洋学院学生反映学校强制要求师生捐书一事,除了黄同学拨打本报热线诉说之外,还有匿名学生通过厦门日报官方微信公众号反映此事,并将该校辅导员老师发在群里的通知截图发给本报。

记者注意到,其中一条通知的内容为:“接到学校通知,请全体师生为学校图书馆捐书,学生个人完成10本。一本都不能少。班委每人12本,捐书范围为除学前、中小学教材及期刊、我校学生教材之外的综合性图书。星期一统一收。”另一条通知的内容为:“……捐书的事情,根据鲁校长的意思每位学生要捐10本,老师捐100本,大家记得回来交差噢。”

记者调查发现,南洋学院的捐书一事引起不少学生反感。一位蔡同学告诉记者,这几天很多同学在微信群和QQ群里讨论此事,聊天记录里出现同学们“拒绝强制捐书”的留言。“很多班级还组织买书来捐,我们班就准备用班费去买书,然后捐给学校。”蔡同学说,他和不少同学都认为,学校这样做是因为要升本科,图书馆的书不够,所以要求师生捐书。不过,至于“不捐要处分”的说法,蔡同学表示并没有听说。

【校方】

有些班级曲解学校倡议

昨日下午,记者前往位于翔安的南洋学院核实情况。刚走进该校图书馆一楼的大厅,记者就看到服务台上摆放着“捐书处”的牌子,还有大大小小的表格,上面写着校领导、行政人员以及学校师生的捐书情况。

记者向一位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对方明确表示这是学校强制要求师生捐书,而且对捐书类别做了限制,不能是教材类的书。随后,记者又找到学校的办公室,该校何副校长得知情况后,主动进行解释。

何副校长表示,学校在2015年12月份发出捐书倡议,是为了加强学校图书馆建设,丰富馆藏文献的数量和质量,不断弘扬和培育南洋学院的捐赠文化。这是自愿捐书的倡议,并没有强制师生捐书,也没有要求学生和老师具体要捐多少书,更不可能因此去处分师生。此外,捐书倡议和学校升本科没有任何关系,按照升本科的图书馆藏书指标要求,学校图书馆的藏书已经足够。

何副校长认为,这件事情之所以会让一些师生误解,很有可能是因为有些辅导员老师和班级想要攀比谁捐得多,结果曲解了学校的本意,从而当作一项任务来布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