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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种交通违法不再罚? 厦门交警出面辟谣

2016-02-23 11:02:39黄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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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8

车内装饰品挡住视线的,能及时纠正自己错误的不处罚。

交警辟谣

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属交通违法行为,很危险。

处罚

警告或处20元罚款。

【相关】

这五种情况下

吃罚单可申诉

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璜 通讯员 陈继洪周永宁)“电子眼”抓拍很厉害,但机器偶尔会出错,有些罚单您可能觉得收得挺冤的。交警表示,有一些规定情形是可以进行申诉的,以下就是主要的5种:

1、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被拍摄到两次违停,但车辆没有移动过;

2、号牌录入错误或者被“套牌”(被假冒号牌);

3、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交通违法,且有证据能证明的;

4、因合理绕开道路上的通行障碍(如交通事故现场、违法停放车辆、障碍物)招来的罚单;

5、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罚单,例如交通标志和标线指示不一致,或根据交警指挥通行而违反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指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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